報稅族注意,今年綜所稅申報將不再延長一個月。過去疫情期間,所得稅申報都延長都到六月底,今年5月所得稅申報期間是否比照辦理?財政部長莊翠雲今天(3/20)表示,由於國內實施輕症免隔離,現階段沒有規畫延長報稅。
立法院司法法制、財政委員會聯席審查「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等案,莊翠雲列席備質詢。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詢指出,過去三年所得稅申報都延長到6月底,今年疫情雖降溫但還未完全恢復,有民眾陳情今年5月報稅期間是否也會延長?
莊翠雲回應,過去報稅受到疫情影響,許多民眾須隔離導致無法出門等因素,才會延長申報期間,今年由於實施輕症免隔離等措施,並未規畫要延長一個月。即綜所稅年度申報期間維持正常,從5/1至5/31日。
中區國稅局表示,111年度每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分別為新台幣9.2萬元、12.4萬及19.6萬元,於今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
此外,每人薪資特別扣除額上限以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亦調高至20.7萬元。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是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乘以家戶人數包含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如果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差額,可做為額外扣除額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如果外僑離境後未再回台,其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差額要依在台居留天數比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