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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金自己加碼!勞退自提享節稅保底 8月起雇主不得拒絕

    2026-08-05 11:25 / 作者 徐筱嵐
    全球金融市場波動加劇,勞動部提醒,勞工可善用勞退自願提繳制度,如同加碼一檔勞工ETF。取自Pexels
    近期全球金融市場波動加劇,勞動部提醒,勞工可善用勞退自願提繳制度,除了每年可享綜所稅全額扣除優惠外,退休金專戶投資收益還享有不低於2年期定存利率的保證收益。另《勞退條例施行細則》8月1日修正上路後,雇主不得拒絕勞工申請自提退休金,若拒絕或未依規定辦理,將依法處理。

    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黃維琛表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凡是勞工、受委任工作者、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及自營作業者,都可以在每月工資或是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自提的金額不僅可從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全數扣除,每年還可參與基金投資收益分配。

    近期全球金融市場劇烈震盪,黃維琛指出,面對不確定的經濟環境,勞工更要提早為退休生活做準備,透過每月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猶如加碼一檔專屬勞工的ETF,不僅享有穩健的投資收益,更具備節稅優惠與政府二年期定存利率的保證收益,年滿60歲後,即可請領專戶本金及收益。

    受僱勞工若想參加提繳,可向雇主表達意願,並由雇主向勞工保險局申報並代為繳納,提繳率可在6%內彈性調整,一年內最多可調整2次,可視需求隨時停繳,讓勞工資產運用更彈性。

    黃維琛提醒,依照今年8月1日修正生效的《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勞工如向雇主提出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不得拒絕,如果雇主拒絕,勞工可逕向勞保局辦理申報提繳,並應由雇主收取後向勞保局繳納;雇主若未按時繳納,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規定加徵滯納金,讓勞工權益獲得完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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