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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平不便險新制藏話術? 行程延誤理賠變嚴苛 金管會:請產險公司討論合理作法

    2026-07-14 17:38 / 作者 陳俐妏
    金管會。陳品佑攝
    颱風旺季來臨,民眾投保旅平不便險,因颱風天災影響後續住宿,若拿不出事先預定單據,最高每天只能領2000元,違背實支實付原意。金管會保險局今天表示,實支實付仍需以單據為主,相關條款有考量以交通費和住宿費作定額給付,會請產險公司討論合理作法。

    旅遊不便險新制規定今年4月上路,因天災等事故導致旅程更改、滯留海外而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最高理賠原預定費用的120%。若保戶因為借住親友家、未先預訂行程,或天災滯留拿不出「原行程預繳費用證明」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與住宿費用合計一律以新台幣 2,000元為理賠上限,遠低於保戶實際支出,不少網友氣炸,甚至反問是「智商稅」嗎?

    保險公會今年4月宣布新版「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參考條款」,自4月1日起投保新版個人海外旅行不便險定額型商品,一人投保張數2張為限、單一公司僅能承保1張。產險公會為協助會員公司核保管控需求,也建置個人海外旅行不便險定額型商品通報平台,同步在4月1日上線。

    新版條款在班機延誤保險約定也有變化,無論是班機延誤或班機取消,都須有晚於4小時的事實,以及保險期間內以給付2次為限,另在旅程取消保險與旅程更改保險也擴大保險範圍。給付限額部分,班機延誤保險一次式給付商品為6000元,累進式給付商品為1萬2000元,行李延誤保險最高6000元,行李損失保險6000元,旅行文件損失保險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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