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電管法修法,中華電信表示,樂見國際低軌衛星業者參與台灣市場。資料照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電信管理法》第36條修法,鬆綁低軌衛星落地相關法規,外界解讀是為星鏈登台鋪路。中華電信今(7/13)表示,支持立法院推動電管法修法,為低軌衛星產業發展及國際業者來台服務建立更具彈性的法制環境;該公司亦樂見國際低軌衛星業者參與台灣市場,共同提升災防應變、緊急通信及關鍵基礎設施的備援能力。
《電信管理法》第36條新增條文規定,設置使用電信資源之公眾電信網路者,若對公眾網路安全、電信資源使用情形、電信服務市場整體發展、國家安全及其他公共利益等因素無不利之影響,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其董事長國籍和外國人持股比例可不受限。
中華電信表示,支持立法院推動《電信管理法》第36條修正,為低軌衛星產業發展及國際業者來台服務建立更具彈性的法制環境。
中華電信指出,該公司期待在兼顧國家安全、網路安全、通訊韌性、用戶權益保障及電信產業與服務市場發展的前提下,推動產業有序開放。
中華電信強調,該公司長期布局高軌、中軌及低軌衛星,持續建構「海、地、星、空」多層次韌性網路。樂見國際低軌衛星業者參與台灣市場,共同提升災防應變、緊急通信及關鍵基礎設施的備援能力。
在引進國際衛星系統的同時,中華電信也將積極串聯國內產業能量,推動衛星終端、網通設備及系統整合等本土供應鏈發展,讓國際技術落地能同步創造台灣產業價值,並協助國內業者拓展國際市場。
台灣大哥大亦發出聲明指出,尊重政府政策與法規的調整,以提升國家通訊韌性、增進產業國際接軌,同時促進國際「衛星通信」業者合法落地,以確保產業治理、資料主權與用戶隱私獲得最高的保障。
遠傳則表示,近日學者專家提出包含資料落地國內、設置地面接收站、與本土業者合作等措施,以落實國安、治安、個資保護,都是非常確實有效的方式,建議能在修法過程中被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