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威力科創表示,針對此次事件造成的重大不安,向所有利益相關者致上深切的歉意。圖為東京威力科創參加半導體展畫面。李政龍攝
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引起社會關注,台高檢署日前起訴陳姓、吳姓、戈姓3名工程師後,持續追查;昨日表示,東京威力科創管理不當,未盡力防範行為,依《營業秘密法》、《國家安全法》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科創,並請求法院定應執行刑1.2億元。東京威力科創今日(12/3)發聲明表示,該公司並無發現組織性介入及機密資訊外流情事,且強調此事件對公司營運並無影響。
東京威力科創指出,Tokyo Electron台灣子公司一名前員工(該員已被逮捕並起訴)涉嫌洩露客戶機密資訊,台灣檢察機關對此案已進行調查,並於今年12月2日宣布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法規中對該員的監督義務,起訴Tokyo Electron 台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母公司(Tokyo Electron)並未被起訴。
東京威力科創強調,該公司把遵守法令及倫理基準視為最重要的經營方針,絕不容許任何違反上述準則行為。對於本次事件深感遺憾,並以極為嚴肅的態度看待,針對所造成的重大不安,向所有利益相關者致上深切的歉意。
針對我國高檢署調查結果,東京威力科創表示,台灣檢察機關認為Tokyo Electron台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對前員工負有法律上的監督義務,雖然該公司設有一般性及警示性的內部規範,但欠缺踐行具體防範管理措施之事證,故認Tokyo Electron台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應負擔法人刑事責任。
另一方面,起訴書中未指出Tokyo Electron及台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指示該前員工不當取得資訊之組織性介入以及相關機密資訊外流。
經本公司調查,亦無發現組織性介入及機密資訊外流情事。此外,
本事件對本公司營運並無影響。
另針對日後措施,東京威力科創表示,公司一直將包含保護顧客等利害關係人敏感資訊在內的信息安全視為經營中最重要的事項之一,並以業界最高的安全標準為基礎,建立由內外專家24小時/365天常態監控的嚴密資訊安全體系,全力防範及偵測資訊外洩。
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該公司將進一步強化包含台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與全集團整體之法遵體系及稽核機制;並強調,未來全體同仁亦將齊心協力,持續提升企業價值,以回應所有利害關係人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