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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刑人1/13可以投票嗎?李進勇:頭殼抱咧燒

    2023-11-15 10:44 / 作者 李佳穎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因無法在監獄內投票,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在訴訟確定前,應先在台北監獄內設置投票所讓他投票,桃園市選委會不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昨(11/14)日開庭審理。選舉倒數不到60天,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被問到在監投票,坦言「頭殼抱咧燒」。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邀請中選會主委就「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務、查賄及維安等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李進勇表示,案子進入行政訴訟程序,未來將依行政法院裁定,有些部分會跨部會協調,共同克服。

    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詢問,受刑人於明(2024)年1月13日的大選中是否能投票,李進勇也坦言「頭殼抱咧燒」,目前北高行的暫時狀態假處分是針對個案是否能投票,這就必須考慮監獄內的範圍,投票區要設置在哪裡,因為戒護區有一條不能跨過的線,而是否能讓受刑人投票,還需要法律規定。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指出,法規中針對受刑人外出有特定的條件與規範,而李進勇表示,選務機關礙於公開、針對不特定人的原則,不能進入戒護所內設置投開票所,因此「內心充滿不安,不知道要如何合法讓受刑人投票。」

    至於如何在監獄內設置投票所,李進勇重申,監獄分成2大部分,第一是戒護區,第二是監所範圍內,究竟要在戒護區或是非戒護區,這是非常麻煩的問題。他也表示,中選會的職責和立場是保障公民合法行使權利,但個別投票人有特殊原因不能行使,要在法制面想辦法克服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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