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韓國瑜。資料照,李政龍攝
立法院今天(10/30)院會針對《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案表決通過,加重毒駕刑責,毒駕者10年內再犯且致人於死,最重可處死刑。由於民進黨立委、台北市長候選人沈伯洋未投票,台北市長蔣萬安競總及國民黨質疑沈宣稱支持死刑卻不投票,難道是縱容毒駕?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指出,民進黨支持嚴懲毒駕,藍白今天卻在12時33分提出新版本,13時就急著表決,再把對程序及條文內容的質疑,抹黑成縱容犯罪,嚴重扭曲事實、惡意栽贓。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將毒駕刑期由現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累犯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最重可處死刑。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疑,民進黨立委未參與修法表決,是「縱容毒駕」;蔣萬安競辦更將矛頭對準沈伯洋,稱沈宣稱支持死刑,沒有投票「究竟是黨意凌駕民意,還是始終放不下過去『不要有死刑』的主張?」
莊瑞雄表示,民進黨支持嚴懲毒駕,行政院、司法院已提出加重刑責的修法版本,民進黨立委李坤城的提案更將毒駕致死最高刑度提高至死刑。「國民黨明明知道各方提案內容,卻把對立法程序及條文內容的質疑,抹黑成縱容犯罪,這是嚴重扭曲事實、惡意栽贓!」
莊瑞雄指出,國民黨、民眾黨今天中午12時33分才提出共同再修正動議,13時就開始表決,中間僅隔27分鐘,內容又與週三朝野協商的版本不同。涉及人民生死的《刑法》修正,從提出到開始表決只有27分鐘,「請問國民黨,這個版本究竟何時逐項討論過?犯罪構成要件、刑度及適用上的爭議,又何時釐清過?」
莊瑞雄強調,7月22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時,並未進入逐條審查的各項討論就將條文保留送院會;10月28日黨團協商,也未就各項條文進行實質討論。今天藍白再提出不同內容,不能拿先前開過會、各黨有人參與協商,就宣稱最後表決的版本已經充分討論。
莊瑞雄表示,涉及《刑法》重大修正,尤其納入死刑,更應釐清犯罪構成要件、故意與過失的區別、刑度是否符合罪責,以及法院如何適用,這些都是立法院應負起的責任。
莊瑞雄指出,個別委員提出修法主張,應透過審查與協商充分討論,也不代表黨團必須接受藍白臨時提出的所有內容。「難道只要不接受藍白的版本,就是縱容犯罪?」國會多數不能把自己的版本當成正義的唯一標準,更不能用政治帽子取代法律討論。
莊瑞雄說,一條人命當然珍貴,所以立法更不能草率。藍白應交代為什麼才27分鐘就急著表決,而不是迴避程序爭議,再把質疑的人抹黑成縱容罪犯。
民進黨發言人林楚茵也表示,民進黨對毒駕始終抱持「零容忍」態度,支持嚴懲重罰,但重大《刑法》修正攸關人民權益與法治根基,絕不應淪為國會多數粗暴輾壓、踐踏議事程序的政治秀。
林楚茵提到,國民黨與民眾黨今日院會表決前夕,突然拋出沒有討論、沒有協商的全新版本,民進黨立委甚至到表決前一刻才拿到條文,「支持加重刑責,不代表可以黑箱突襲、跳過審議」,藍白陣營若真心防制毒駕,應光明正大讓不同版本接受社會與法界充分檢驗,而非表決當天臨時抽換版本、強逼國會與全民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