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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只酒駕、毒駕要注意!食藥署點名9類藥品 「藥駕」恐觸法

    2026-10-28 21:05 / 作者 陳怡穎
    食藥署提醒,9類藥品也可能會影響駕駛安全。示意圖。取自Unsplash
    不只酒駕、毒駕,服藥也可能讓人反應變慢、嗜睡或視力模糊,導致發生事故。衛福部食藥署今(10/28)日提醒,安眠藥、散瞳劑、肌肉鬆弛劑及部分感冒藥、止痛藥等9類藥品,可能影響駕駛能力。民眾用藥前應詳閱警語並詢問醫師、藥師,若服藥後出現不適,即使依醫囑用藥,仍應避免開車,以免觸法。

    食藥署指出,常見可能影響駕駛安全的藥品共有9類,包括安眠藥、麻醉藥、散瞳劑、肌肉鬆弛劑、部分降血糖及降血壓藥、部分止痛藥及感冒藥、部分抗組織胺藥、部分抗焦慮及抗憂鬱藥,以及抗精神病藥。這些藥物服用後,可能引發嗜睡、反應時間變慢、眩暈、協調性失衡或視力模糊等副作用,進而影響駕駛安全。

    其中,民眾常用的綜合感冒藥,通常含有止痛退燒、止咳、化痰,以及緩解流鼻水、鼻塞等不同成分。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提醒,部分緩解流鼻水的抗組織胺成分,例如氯苯那敏(chlorpheniramine),以及部分止咳成分,如右美沙芬(dextromethorphan)、可待因(codeine),可能造成疲倦、嗜睡、頭暈或視力模糊。民眾若身體不適且正在服藥,應避免自行駕駛,可改搭大眾運輸工具。

    除了感冒藥,黃玫甄也指出,鎮靜安眠類的三唑侖(triazolam)、唑吡坦(zolpidem)、羅拉西泮(lorazepam)等藥物,可能造成昏昏欲睡、注意力下降及協調能力減弱,影響判斷力與反應時間。即使前一晚已服用安眠藥,隔天起床後若仍感到倦怠或頭暈,也不應勉強開車。

    食藥署提醒,民眾就醫領藥或購買成藥時,應主動詢問醫師、藥師,確認服藥後是否適合駕駛,並仔細閱讀藥袋及藥品仿單上的相關警語。若用藥後出現嗜睡、頭暈、視力模糊或反應變慢等情形,應停止駕駛,避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為提升民眾對藥物與駕駛安全的認識,食藥署表示,已與交通部門分別製作藥駕宣導單張及「常見用藥安全駕駛指引」,並透過官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及臉書粉絲專頁等管道持續宣導。此外,食藥署也已函請藥師、藥劑生等相關公協會,要求藥事人員在提供用藥指導時,加強提醒民眾藥品可能對駕駛能力造成的影響。

    刑事局則曾說明,藥物影響駕駛能力,也可能涉及公共危險罪。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人若因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可能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肇事致人死亡或重傷,刑責將更重。

    此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相關違規也可能面臨罰鍰、吊扣或吊銷駕照,車輛並會遭當場移置保管。刑事局指出,依據法院判決,即使駕駛人是依照醫囑服藥,只要藥效已影響駕駛能力,仍開車上路,仍可能依法究責。因此,民眾用藥時除了遵循醫囑,也應留意自身狀態,切勿在無法安全駕駛的情況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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