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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亂爆「晶華滾床單」!周玉蔻二審輕判9月理由曝 高院:一審嚴重偏離行情

    2026-09-29 13:08 / 作者 白廷奕
    媒體人周玉蔻不實爆料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蔣孝嚴「晶華酒店緋聞案」女主角,二審減輕改判9月。資料照。侯柏青攝
    名嘴周玉蔻、蔡玉真2022年在《民視》節目爆料,稱當年與前台北市長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在晶華酒店「滾床單」的女主角,是前中國小姐張淑娟,雙雙遭到起訴。一審判兩人各1年6月,高等法院今(9/29)日二審改判周9月、蔡6月,可易科罰金。合議庭認為,原審量刑明顯偏離過往相同罪名案件的量刑行情(6月徒刑以下),卻沒說明理由,顯失公平。

    調查指出,周玉蔻、蔡玉真在2022年於《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及個人臉書,爆料當年和蔣孝嚴「滾床單」的人是張淑娟,不僅揭露個人照片,起底她過去曾任華航空服員,還抨擊她「攀附權貴」、工作態度不佳、搞特權等。張淑娟不滿周、蔡兩人污衊她還洩露個資,一狀告上法院,一審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周、蔡各1年6月徒刑。兩人都上訴。

    蔡玉真被起訴後,曾帶著一大箱的藥和病例赴北院出庭。資料照。呂志明攝

    高院審理近兩年,仍認定周玉蔻、蔡玉真違反《個資法》非法利用個資罪、《刑法》加重誹謗罪,但改判周9月徒刑;蔡則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合議庭說明,沒有證據顯示,蔡玉真上節目發表言論時,有使用到導播切換的「張淑娟照片」,原審認定此部分構成違反《個資法》,有所違誤。

    此外,合議庭也認為,原審量刑明顯偏離過往與本案罪名相同的判決刑度,卻沒說明其理由,已失公平。況且,周玉蔻身為節目主持人,是本案發動者及主導者,蔡玉真是在周玉蔻發表不實訊息後才附和,犯罪情節較輕,原審卻判兩人相同刑度,顯然失衡,違反平等及罪刑相當原則。

    不過,合議庭砲轟,周玉蔻、蔡玉真身為資深媒體從業人員,閱聽者眾,具相當社會影響力,本應善盡查證義務,竟為了炒作新聞,夾雜客觀事實與不實或未經查證的內容,以時間錯置、資訊拼湊及扭曲脈絡的方式,透過電子傳媒及社群平台廣泛散布不實或真偽不明的訊息,導致已淡出公眾視野許久的張淑娟,名譽、隱私都受到重大損害,還因此患上身心症。

    張淑娟(左)日前出庭曾感嘆,自己為此案受盡身心痛苦。資料照。白廷奕攝

    合議庭認為,周、蔡兩人助長假訊息流竄,侵蝕自由言論市場的事實根基。而周玉蔻身為主導者,在本案發生前,就已逐日在節目中鋪哏、預告,逐步鎖定張淑娟,直到張表示要提告後仍不罷手,不該判可易科罰金的刑度。

    合議庭批評,周玉蔻之前有誹謗前科,仍未謹守職業分際,犯後又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至於蔡玉真,合議庭認為她當時事後附和,犯罪強度明顯比周玉蔻低,且已坦承過錯、透露悔意。不過,兩人雖然都向張淑娟道歉,張仍表示無法原諒,因此,合議庭決定量處周玉蔻9月徒刑,蔡玉真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高院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侯廷昌、陪席法官陳柏宇、受命法官陳海寧。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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