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一總隊前葉姓警員涉嫌與國中生性交易,還要求2少年自拍私處傳給他。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pixabay
警政署保一總隊葉姓警員前(2024)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國中生,竟拿2000元誘使對方回家與他性交易,被學校通報。檢方從他手機中意外查出,葉男早在2023年間,就曾傳訊息央求「我想看你的穴」、「那個洞口」,取得另外兩名少年的私密照。性交易案一審判緩刑5年確定,基隆地院另案依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判刑1年10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9/24)日改判1年9月。可上訴。
調查指出,葉男前年3月間透過交友軟體「HORNET」認識一名國中生,聊一聊竟開價2000元,邀對方與自己性交易。同年5/6下午,他開著車跑去國中生就讀的學校,把人載回住處讓對方為自己口交。後來學校間接得知此事,通報社會局並報警處理。
葉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警方將他的手機送經還原鑑識,赫然發現他早在2023年4月、9月間,就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兩名少年。葉男透過LINE分別傳送「我想看你的穴」、「我想看」、「你的穴啦」、「那個洞口」、「現在」,誘使少年自拍肛門,再將照片轉傳給他。案發後葉男遭記2大過停職,後來自行辭職。
針對性交易部分,基隆地院砲轟他罔顧國中生的身心發展未臻健全,從事本案犯行,但考量他坦承犯行,與國中生父母達成調解並完成賠償,判刑1年、緩刑5年。至於拍攝少年性影像部分,基隆地院考量他雖未能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但兩名少年在偵查中都表明不提告,輕判各1年3月、1年6月,全部應執行1年10月。
案經上訴,高院針對拍攝少年性影像案,酌減改判葉男1年9月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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