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李政龍攝
監察院今(7/17)日表示,前台中市政府農業局長王俊雄任職期間,涉嫌假借執行「107年台中市柑橘國際行銷計畫」名義,攜同妻女前往加拿大溫哥華旅遊,並利用職務影響力調高補助經費核定比率,透過偽造發票、不實收據等方式詐領政府補助款共計新台幣27萬6元,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審查後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趙永清提出的彈劾案,並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指出,王俊雄擔任台中市政府農業局長期間,假借推動「107年台中市柑橘國際行銷計畫」之名,攜同配偶及女兒赴加拿大溫哥華旅遊,以達全家免費出遊目的。
根據監察院調查,王俊雄運用職務影響力,以專簽方式提高專案補助經費核定比率,再透過「中都合作社」充當核銷人頭,由其配偶串謀廠商,利用偽造的大圖輸出發票、不實農產收據等憑證辦理核銷,甚至將硬碟、鍵盤及桌巾清洗費等私人生活開支一併報支,藉此詐取政府補助款共計27萬6元,用於支付家屬私人機票及食宿等旅遊費用。
彈劾案文也指出,除利用不實單據核銷私人旅費外,王俊雄還將屬於機關內部、應保密的公務出訪核定專簽,以拍照方式私下提供配偶知悉,增加機關內部資訊外洩風險。
監察院認為,王俊雄身居農業局局長要職,理應清廉自持、戮力從公,卻假公濟私,惡意濫用職權支應私人旅遊開支,不僅嚴重損害專案經費核定的正確性,也嚴重損害公務體系廉潔形象及政府信譽。
監察院表示,王俊雄相關行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構成《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所定應受懲戒事由,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已於115年7月9日審查通過浦忠成、蔡崇義、趙永清3位監察委員提案,並於17日公告115年劾字第27號彈劾案文及審查決定書,全案移送懲戒法院依法審理及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