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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口蘋果芬普寧殘留量比照美規放寬 藍委:毒油案還在燒,又來毒蘋果

    2026-07-14 14:57 / 作者 周志豪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李政龍攝(資料照)
    衛福部4月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將進口蘋果農藥芬普寧殘留容許量由過去的0.5ppm,放寬為3.0ppm。藍委陳菁徽今(7/14)批,毒油事件還沒結束,又要擔心「毒」蘋果。藍委馬文君則質疑,又是為美量身訂做。

    衛福部今年4月根據4場符合美國登記使用方法的試驗作評估依據,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將蘋果的芬普寧殘留容許量,由過去與其他梨果類一致的0.5ppm標準,單獨拉出放寬至3.0ppm。

    據食藥署說明,此次修正依據原本業者共提出26場蘋果殘留試驗,但因其中22場施藥劑量或施用次數不符合擬採用的「美國登記使用方法」而未被納入,最後只採用4場試驗,殘留量介於0.48 ppm至1.125ppm。

    陳菁徽質疑,同次修正標準中,櫻桃的芬普寧殘留容許量從5.0ppm限縮至3.0ppm,理由是擔心部分年齡層短時間食用較多櫻桃,可能超過急性安全參考量,但蘋果修正理由中,卻沒有完整公開兒童急性攝食風險。

    陳菁徽批評,僅4場符合使用方法的試驗,如何讓人相信平常吃的蘋果,未來農藥殘留量標準放寬6倍不會對健康造成問題?既然蘋果4場試驗中最高殘留量約1.125ppm,為何標準訂在3ppm,而非比照日本採用的2.0ppm?

    馬文君也質疑,美國是台灣進口蘋果最大來源國,此次衛福部採用的4場試驗也採用美國蘋果種植及施藥條件的試驗資料,最後也配合將台灣標準直接提高到3ppm,這樣的標準真是依科學評估訂定,而非為台美貿易?

    馬文君說,衛福部採用的4場試驗測得殘留量僅0.48至1.125ppm,若真是根據科學評估,那為何不是將蘋果芬普寧殘留容許量調整到1ppm、2ppm,而是直接放寬到3ppm?若維持原0.5ppm容許標準,美國蘋果是否就無法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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