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日於行政院院會中報告「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行政院提供
為補足國內勞動力不足,行政院院會今(10/30)日通過勞動部研擬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包括企業替本國勞工加薪2000元即可增加外籍移工額度,給予資深外籍技術移工留任久用,開放旅宿業及商港碼頭業引進外國技術人力,以及準備在引進移工國家設置據點,直接與他國政府就引進移工事宜進行協商,排除仲介障礙。
勞動部今日於行政院院會中報告「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行政院長卓榮泰在聽取報告後指示,本案後續推動除海外延攬中心於明(2026)年第1季上路外,其餘政策將於明年元月密集實施,並適時滾動檢討,請勞動部、經濟部及交通部與社會各界說明,化解可能疑慮,讓外界瞭解政府解決產業缺工及保障勞動權益的積極作為,共同促進國家經濟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
勞動部指出,我國正面臨人口老化及少子化,且已進入超高齡社會,因勞動人口減少,導致各產業紛紛反映勞動力不足。與此同時,我國勞工亦面臨低薪問題,其中服務業的低薪勞工佔比較高,為鼓勵企業提升本國勞工薪資與就業條件,避免低薪定錨現象,同時積極向外延攬運用跨國勞動力來協助產業解決缺工問題,以兼顧產業用人需求並建立勞資雙贏機制,經與相關部會討論後研擬推動4大方案。
第1項,規劃新增製造業移工附加名額核配機制,製造業雇主為其聘僱全時工作之本國籍勞工加薪,每加薪1位本國勞工就在3K5級制核配名額外多1位移工名額,最高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且採此方案之雇主,其所聘僱移工名額最高上限,由原本的勞保投保人數40%提升至45%。
第2,勞動部規劃開放符合轉任技術人力條件之資深移工,雇主得申請全數留用,製造業技術人力核配上限由25%放寬至100%,以協助雇主留用資深移工轉任外國技術人力,但移工、外國技術人力及外國專業人才,合計仍不得超過總員工50%;並同時鬆綁技術人力健康檢查、生活照顧管理及住宿等規範。
第3,開放「旅宿服務工作」、「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得聘僱外國技術人力且直接從海外引進,雇主為其聘僱全時本國籍工作者加薪,每加薪1位本國勞工就多1位外國技術人力名額,最高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而目前在台灣旅宿業的實習生和僑外生,實習結束後符合相關條件與資格,也可繼續留用。
第4,勞動部將成立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及布局海外據點,專責處理引進跨國勞動力招募及測驗相關事宜,具體落實國對國直接聘僱;另將增設直聘服務據點,整合雙語人力資源,強化移工轉換雇主相關服務,以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勞動部長洪申翰補充說,第一個海外據點應會選擇菲律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