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館長」陳之漢6/10下午自桃園機場啟程往中國上海。翻攝自飆捍臉書
自稱「和平大使」的網紅「館長」陳之漢今(6/10)下午自桃園機場啟程往中國上海,展開為期6天個人行程,預計15日返台。陳之漢在桃機受訪指稱,「中國根本沒有禁止翻牆,只是要多付一個VPN(虛擬私人網路)費用」。對此,學者李宗憲表示,「監獄裡其實也沒禁止你自由出門,只是你要多付一個叫『越獄』的費用。」根據中國相關法令,的確有明文禁止翻牆,並有規定相關罰則,也曾有中國人民因此受罰的案例。
陳之漢上月宣布將以「和平大使」身份前往中國拍攝,強調自己沒有收取任何經費、資源或補助,並會全程公開直播,外界仍質疑他此行是否有政治目的。
不少民眾好奇在中國不透過VPN隱藏IP位址「翻牆」怎麼直播?陳之漢今出關前受訪,被問到怎麼確保直播不被中國官方封鎖,讓台灣民眾都看得到,他回應,自己會在YT上開直播,「不可能被封鎖」,他也認為,台灣有很多對中國的資訊都太封閉,同時聲稱網路上已經很多台灣人到中國直播。
陳之漢也說,就他了解,中國沒有禁止翻牆,頂多民眾要多付一個VPN費用,還有中國公司替全部員工都申請VPN,他相信自己不會被封鎖,也沒在怕。他最近的臉書貼文時間是下午3點03分,剪輯22秒他在桃機的相關畫面,寫道「出發了 @___@/記得鎖定我的yt直播」。
對此,成大電機系教授李忠憲今天在臉書發文吐槽,「超好笑的!那些曾經和他一起對談的人,應該會想要抹去這個歴史!監獄裡其實也沒禁止你自由出門,只是你要多付一個叫『越獄』的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腦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6條,進行國際聯網時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自行建立或使用其他頻道進行國際聯網;第14條規定,違者由公安機關則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可處人民幣1.5萬元(折合台幣約6.3萬元)以下罰款,並沒入違法所得。意即飛經中國官方許可,「翻牆」是不法行為,過去也曾有中國人民因「翻牆」行為受罰並沒入違法所得的案例。
除了上述法令之外,《軍隊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補充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試行)》等都有明定「翻牆」行為的相關罰則。
根據館長直播公布行程,10日飛抵上海搭乘磁浮列車赴飯店並測試直播;11日將參訪徐家匯、外灘南京路與夜遊黃浦江;12日赴朱家角、豫園老城隍廟商圈;13日陸家嘴、東方明珠,晚上體驗沈浸式宮廷晚宴;14日搭高鐵至杭州訪西湖與明清河坊街;15日靜安寺與上海新天地,隨後搭機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