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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家者養狗是自私?紅燈區開深夜幼兒園?那些傳統道德觀之外的「弱弱得強」

    2019-02-28 16:49 / 作者 NPOst 公益交流站

    編按:本文作者為專業國際 NGO 工作者「阿北」褚士瑩,從阿北在國際非營利組織擔任顧問工作的日常中,帶回國際間在社會服務領域裡,各種值得學習的做法,以及自身對社會的觀察。




     



    我在加拿大和英國的主要城市街道上,很難不注意到這 2 個國家無家可歸的街友,身邊常常都會跟著一條狗。尤其在冬天特別寒冷的時候,會看到人跟狗一起躺在路邊相依偎著取暖睡覺的場景。身為一個愛狗的人,看到這樣的場面特別覺得心酸,腦海裡冒出第一個念頭是:



    這些無家者也太不負責任!自己都養不活了,還養狗!



    因為太心疼這些毛孩子,所以原本平時看到路邊的無家者不會輕易給錢的我,反而會給流浪者一些錢,當作是幫助他的狗。

    示意圖,無家者與街狗。(攝影/ Nick Fewings/Unsplash)

    街狗與無家者的相伴相助

    我沒有多想這件事,直到最近,一個 NGO 領域的朋寄給我一篇報導,是英國一個以志工組成的非營利組織「街狗」(Dogs on the Streets)創辦人米雪兒克拉克(Michelle Clark)得到年度英國動物權獎的消息,才讓我有意識地去反思這件事。



    「街狗」這個組織,表面上只是在幫助這些被不負責任的無家者豢養的寵物,但是仔細一想,我錯了。



    第一,這些狗,如果沒有被無家者收養,就會變成流浪犬,牠們的命運並沒有因為變成無家者的寵物,而變得更糟,極有可能是變得更好。



    第二,這些狗,雖然沒有一個遮風擋雨的家,吃住條件很差,但是有一個隨時在身邊愛它的主人,可能比很多被關在豪宅裡的寵物犬更幸福。



    第三,這些狗在得到主人的愛同時,生活辛苦的無家者,也得到了來自於狗無條件的愛,幫助無家者減輕情緒上的痛苦。



    第四,像我這種原本不會掏錢幫助無家者的路人,可能因為想幫助流浪犬,而讓無家者直接得到更多人的幫助。

    英國的「街狗」(Dogs on the Streets, DOTS)組織。(圖片來源/DOTS 網站)

    街狗」為倫敦數以百計的無家者愛犬提供免費的醫療、食物、牽繩、項圈、保暖毛毯、狗雨衣等,甚至還有定期的剪毛服務,以及每週定期健康檢查、24 小時無休的緊急醫療,讓這些無法在屋簷下生活的狗兒,可以跟著他們的主人,在街頭順利生活。弱勢的流浪犬和弱勢的無家者,在這樣的支持下,形成一個可持續的共生關係,不但彼此幫助,也讓彼此更容易得到其他陌生人的幫助。

    弱弱得強、負負得正

    這種「弱弱得強、負負得正」的例子,其實不只英國的「街狗」。例如 20 年前在香港開始成立的「亞洲動物基金會」(Animals Asia Foundation)也在幾個亞洲國家,設立了訓練流浪犬成為「狗醫生」的計畫,配合訓練計畫 1 年有 1 次考試,而這些順利通過長達 4 小時考試的狗醫生,就會定期輪流到兒童或老人照顧機構當「志工」,發揮陪伴的作用。這是成功結合流浪狗跟弱勢的老人、兒童,讓 2 種弱勢族群的力量結合,在各方面都雙贏的例子。



    實際上,類似的例子,還有讓「獨居老人」跟「鑰匙兒童」相結合的陪伴計畫,那些經濟弱勢、家庭沒有財力可以將孩子在放學後送到私人安親班的孩子,可以從「受幫助者」變成「幫助者」,以志工的身分去探視長輩,不但解決了部分孩子課後沒有成人陪伴的問題,也讓獨居老人或是在安養機構的長者,能夠有機會接觸年輕的生命,為他們的晚年帶來一些樂趣與生氣。

    示意圖。(攝影/Mary Blackwey/Unsplash)

    跳脫傳統道德觀,創造「1+1>2」的效果

    還有一個例子,是在日本全國各地的紅燈區,共有 80 間左右所謂的「深夜幼兒園」,營業時間是讓一般人難以想像的早上 7 點至凌晨 2 點,甚至 24 小時全年無休營業,除了性工作者,許多必須夜間工作的夜店工作人員、店員、深夜餐廳的廚師或員工等,都因此可以解決工作時沒有人照顧幼兒的重大問題。



    當然,我們也可以像批評那些養狗的街友那樣,用相同的邏輯批評這些父母:「這些家長也太不負責任!沒有能力給小孩一個正常的環境,憑什麼不自量力生小孩!」



    雖然這種夜間幼兒園大多數沒有合法執照,但這種方式,讓超過 3 萬名日本幼兒可以在父母工作期間,待在一個安全而健康的環境中,也解放了這些孩子父母的時間,增加這些邊緣族群父母的就業機會,也提升他們經濟上獨立自主的能力。

    紀錄日本深夜幼兒園的電影《晚上也開門的幼兒園》(夜間もやってる保育園)預告片



    只要我們願意跳出傳統道德觀念的窠臼,看到深夜幼兒園對於社會現實的幫助,並不困難。



    無論是哪 2 種弱勢的結合,如果發揮了「1+1>2」的效果,身為一個 NGO 工作者,無論法律層面怎麼看待,我都是樂觀其成的。

    文章出處:NPOst 公益交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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