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俊曄放棄繼承,讓大S買給S媽孝親宅出現產權爭議。資料照片
女星大S(徐熙媛)去年2月不幸病逝日本,歷經喪女之痛,S媽黃春梅可能又要經歷另一個人生挑戰!因為大S生前買給S媽的孝親宅,是大S付完頭期款並且繳交房貸,但大S病逝無法持續繳房貸,而在房屋所有權爭議下,S媽無奈證實:「我要被趕出自己辛苦賺來的錢所買的家。」對此,陳君瑋律師撰文《S媽被趕出家門,他們在法律上有做錯哪些點?》點出這2點做錯,大S家才陷入這困境。
根據報導,大S生前收入多交由S媽打理,近日爆出她生前斥資上億頭期款購置的「台北信義」豪宅未繳持續房貸,以及大S買給S媽居住的孝親宅「國家藝術館」出現產權爭議,恐怕面臨遭到法拍命運。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S媽難過發聲:「因為我沒有得到繼承,而且我已半死,他們有繼承的人自己去處理。」甚至痛心表示:「我要被趕出自己辛苦賺來的錢所買的家,不懂法院怎麼判的,無法回答!」
陳君瑋發文指出,第一個錯誤:一般人會覺得兒女比家長長命,如果登記給媽媽,媽媽過世後還有遺產稅問題,所以才登記在女兒名下。只可惜大S香消玉殞,才會產生S媽無法繼續住的遺憾。
第二個錯誤:大S死亡,能夠繼承他財產的只有小孩子與配偶具俊曄。具俊曄為了表達沒有要貪圖大S財產,結果做了「拋棄繼承」,財產就只剩小孩子能夠繼承。而小孩子的父親是汪小菲,他可以對小孩子的財產有處分權,若他決定要賣掉,S媽與小孩子只能搬離。
陳君瑋解釋,拋棄繼承一旦向法院表示,就無法再回覆,具俊曄當時候應該問過律師,不應如此衝動。陳君瑋建議,要挽救這件事,S媽可以做兩件事:
(一)向法院陳明,汪小菲賣掉房子,對小孩子有害,阻止賣房子。
(二)因為汪小菲沒辦法好好照顧小孩,改訂親權給S媽,由S媽來照顧大S的小孩。
另外,今天最新消息傳出,小S(徐熙娣)將出手另尋小坪數住宅安置S媽與大姊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