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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度蹲點鎖定!台南男「摀嘴拖女高中生」企圖性侵 遭判6年

    2026-07-31 15:13 / 作者 陳怡穎
    台南永康女高中生遭隨機攻擊案,警方火速逮獲蔡姓男子。讀者提供
    台南市永康區今年4月發生隨機擄人案件,43歲蔡姓男子事前多次前往高中校園附近蹲點,並挑選一處廢棄空屋作為犯案據點。蔡男趁一名穿著制服的女高中生放學獨自行走時,以噴灑酒精的口罩摀住少女口鼻,強行拖往草叢及空屋方向,企圖強盜財物並強制性交,所幸路過民眾聽見求救聲後持木棍上前喝止,少女才得以脫困。台南地方法院今(7/31)日上午宣判,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盜未遂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6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為滿足一己私慾,於今年4月初選定永康區一處廢棄空屋作為犯案據點,以利將被害人從人行道拖入屋內。他事前在空屋房間地面鋪設浴巾,並在一旁草叢放置木板及廢棄木門,預先布置犯罪現場,之後持續在附近尋找下手目標。

    警方調查,蔡男並非當地居民,犯案前卻頻繁出現在學校周邊,時間並不固定,曾經11度前往現場蹲點、場勘,案發前更在附近遊蕩超過1個小時,顯示並非臨時起意。

    今年4月22日下午5時55分許,一名穿著高中制服的未成年少女放學後,準備前往車站搭車,獨自行經永康區某高中旁工地附近。蔡男見少女落單,明知對方未滿18歲,仍戴著口罩、手套及防曬面罩從後方靠近,以噴灑酒精的口罩強行摀住少女口鼻,並拉扯她的書包,企圖將人拖入工地旁草叢及廢棄空屋內,強盜財物並強制性交。

    少女遭到攻擊後奮力掙扎、大聲求救,過程中全身多處受傷;當時正值下班、放學尖峰時段,一名路人聽見現場動靜後,立即手持木棍上前喝斥、制止。蔡男見事跡敗露,隨即放開少女逃離現場,少女也因熱心民眾及時協助而順利脫困,她雖受到驚嚇並多處受傷,仍忍痛拍下蔡男逃逸背影,提供警方追查、指認。

    蔡男逃跑後,還刻意換上事先藏在機車車廂內的衣物變裝,再騎乘機車離去。警方循線鎖定蔡男身分後,持拘票及搜索票將人拘提到案,並查扣作案使用的浴巾、毛巾、防曬面罩及衣物等物品。蔡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供述稱犯案並非臨時起意,檢方複訊後認為他涉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案件偵結後,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台南地院合議庭審理認為,蔡男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所需,無視被害少女的身體自主權,為滿足個人私慾,竟在光天化日下隨機犯案,不僅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影響其健全發展,也引發社會大眾恐慌,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

    法院審酌蔡男坦承犯行,且強盜行為未遂,符合減刑要件,但他至今未獲被害人原諒,雙方也未能達成調解,最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刑法想像競合規定,從一重論以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盜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扣案的浴巾、毛巾、防曬面罩及衣物等作案工具均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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