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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莊「紅色箱屍案」判決出爐!29歲兒一度遭疑弒父獲減刑 逆轉原因曝

    2026-07-24 15:39 / 作者 陳怡穎
    涉犯犯下新莊箱屍命案的陳姓男子。讀者提供
    新北市新莊區去年發生震驚社會的「紅色箱屍案」,一只散發惡臭的紅色行李箱被棄置在新泰路巷弄鐵橋下排水溝,打開後赫然是一具男屍。檢警循線追查,一度懷疑29歲陳姓男子涉嫌弒父棄屍,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不過,經法醫解剖、毒物鑑定及相關調查後,確認死者因心血管疾病自然死亡,排除他殺可能,僅依遺棄屍體罪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陳男具有中度智能不足,依法減刑,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

    判決指出,29歲陳男平日與父母同住,70歲陳姓父親於去年7月6日晚間因心血管疾病自然死亡。陳男並未報警或通知相關單位處理,而是先以黑色塑膠袋包裹父親遺體,再放入紅色行李箱內,當晚10時57分許步行前往新莊區新泰路,將行李箱棄置於鐵橋下方水溝後離去。

    直到7月28日晚間,有民眾發現排水溝內的紅色行李箱散發濃厚異味,立即通知里長並報警。警方到場打開行李箱後,發現男性遺體因長時間泡水,身體及頭部已出現腫脹、腐敗情形,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男深夜拖著行李箱外出,循線將他查緝到案,透過指紋比對確認死者就是他父親,全案因此曝光。

    案件偵辦初期,警方原認定陳男涉嫌弒父,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遺棄屍體及湮滅證據等罪嫌移送,檢方也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不過,法醫解剖及毒物鑑定發現,死者遺體沒有足以致命的外傷,體內僅檢出治療心臟疾病藥物,研判死亡與心血管疾病高度相關,屬自然死亡;加上手機鑑識、現場勘驗及其他調查結果均未發現任何他殺或下毒跡象,因此撤回殺人罪嫌,並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陳男改為限制住居,最終依遺棄屍體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引用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結果指出,陳男屬中度智能不足,面對父親突然死亡時,其判斷、應變及抗壓能力均明顯低於一般成年人,辨識及控制能力顯著降低,符合限制責任能力,可依法減輕刑責。

    不過,法官認為,陳男犯後曾變裝、戴帽子及口罩,並利用行李箱搬運、封存遺體後棄置,也知道利用深夜掩人耳目,可見並非完全無法辨識自己行為的違法性;遭警方逮捕時,還曾表示「我無罪,我有人權」、「你這樣是傷害罪」、「不要亂摸,性騷擾」等語,顯示他仍具備基本法治觀念,未達《刑法》第19條完全不罰的程度。

    法官指出,陳男明知父親死亡,卻未循正常方式妥善處理後事,反而將遺體裝入行李箱棄置溝渠,不僅違反社會倫理及人倫,也增加司法機關查明死因的困難。惟考量其主觀犯罪惡性較低、中度智能不足、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犯後坦承犯行、沒有故意犯罪前科,且曾遭羈押,已受到相當教訓,因此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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