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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警分局、偵防車內伸狼爪!前北市偵查隊長4度侵犯女隊員 二審仍判7年

    2026-07-14 10:01 / 作者 白廷奕
    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彥錦,涉嫌4度侵犯女警員,高院仍判7年。示意圖。本報繪製
    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彥錦,涉嫌濫用權勢在辦公室、偵防車、被害人住處等地4度侵犯女隊員,遭依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陳彥錦辯稱兩人實際上是情侶關係,還說是女方貼過來,但法官不採信,一審重判7年。陳彥錦上訴繼續爭取改判,高等法院今(7/14)日駁回上訴,仍維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訴。

    調查指出,陳彥錦2020年8月12日調到中正一分局任職,因為職務關係認識該名女隊員。同年9月間,他利用與女方共乘計程車的機會,伸手撫摸女隊員的大腿、小腿,發現對方選擇隱忍不作聲,開始軟土深掘。

    陳彥錦見女警隱忍性騷擾,4度下手侵犯。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Unsplash

    檢方查出,2020年12月10日晚間,打聽到女方住處地址的陳彥錦,先是透過LINE傳送成人影片騷擾女隊員,再跑到女方住處大樓的一樓大門外撥電話,大喊「妳不要以為我不知道妳在那邊」,命令女方開門。女隊員本想無視陳彥錦,但他趁隙溜進大門,直接跑到女子家門口喊叫,女方迫不得已只能開門請陳彥錦離開。沒想到,陳男竟強行闖入,把女方推倒在床硬上。

    陳彥錦得逞後,女隊員的噩夢才開始。調查發現,2020年12月29日晚間,女隊員在辦公室準備下班,食髓知味的陳彥錦卻要求她一起下班,還堅持坐計程車隨女方返家。女子害怕同事發現異狀,被迫同意,最後不幸又慘遭毒手。

    時隔近一年後,陳彥錦依然沒放過對方。他2021年12月9日參加完餐會,得知女隊員當晚要在分局輪班,遂指示女子開偵防車順道載他和朋友離開。女方將陳的同行友人載到指定地點後,車上剩下她和陳彥錦兩個人,陳男見有機可趁,命令女隊員把車開到路旁偏僻處停下企圖性侵。但女隊員激烈抗拒,陳彥錦無法壓制住對方,只好在座位上自行解決,完事後還把精液抹在女方嘴上。

    連警用偵防車都淪為犯罪現場。示意圖。取自pexels

    最誇張的一次發生在2022年5月31日晚間。檢方查出,當時女隊員在辦公室內值班,原本還有2名同事坐在她的位置對面,陳彥錦得知女隊員已經獲准調離分局,開始用手機狂傳訊息,要求女方離開座位、到廁所與他通話。女隊員不堪其擾,勉強配合,但陳彥錦一談竟談了1個多小時,內容全是為了兩人之前的糾紛道歉。

    女隊員好不容易掛斷電話,回到座位時卻發現辦公室早已人去樓空、燈光全暗,而陳彥錦卻站在大門口向她走來。女隊員嚇傻了,想逃跑卻已經來不及,陳彥錦走上前環抱住對方,將人強拉到他的個人辦公室兼寢室,用身體壓制住對方,說「我要妳牢牢記住我」,便開始強脫女隊員的衣服。陳彥錦侵犯完以後,還設定40分鐘的鬧鐘,要求對方共枕眠。女隊員忍無可忍,最終報警。

    女警擔憂同事異樣眼光,長期隱忍。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Unsplash

    陳彥錦應訊時矢口否認性侵,辯稱2020年9月時,女隊員刻意與他肢體接觸,還頻頻與他深情對望,他才伸手試探,隔天他覺得已婚的他越線了,於是開口向女方道歉,而女隊員也希望能回歸正常關係。陳彥錦還辯稱,他與女隊員聊天越聊越對頻,漸漸產生曖昧,雖然關係沒說破,但互動與情侶無異,雙方都是合意性行為。但一審台北地院不採信他的說詞,重判7年有期徒刑。

    高院今日駁回上訴,仍判陳彥錦7年。本案仍可上訴。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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