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繼鴻。取自瑞芳分局官網
網絡流傳LINE截圖畫面,直指新北市瑞芳分局分局長高繼鴻等人餐聚過程疑有言行失檢,並違反警察風紀。新北市警察局接獲情資後立即啟動自檢自清調查,證實當晚確有飲酒歡唱、未遵守禁菸規定及逾時未離場,但一起唱歌女子為友人帶來的。對高繼鴻等6名員警各記過1次,另建請警政署調整高繼鴻為非主管職務。
瑞芳分局表示,聚會場地在合法旅宿的視聽室,參與人員為瑞芳分局員警、義刑顧問及幹部夫婦。席間,義刑顧問安排其歌唱班女性友人到場,且該女性友人另帶2名陌生女子進入視聽室。
此外,店家明確告知現場禁菸,多次提醒場地使用時間至晚間10時,並要求人員儘快離場,不過現場人員未予理會,仍繼續飲酒歡唱,直至業主關閉視聽設備後才離開。
瑞芳分局10月2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高繼鴻等6名員警各記過1次。
警方說明,針對高繼鴻未能以身作則、謹守分際,店家已多次提醒該處為禁菸場所及已逾營業時間,高未予理會,也未約束在場員警行為,並對於身分不明的陌生女性到場後,未立即離開,敏感度不足及言行失當,建請警政署調整高員為非主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