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院司機戴小潮26年前在立院內刺傷時任總務主任,躲了22年才被逮,今赴高院出庭。白廷奕攝
前立法院司機戴小潮26年前因故與時任立院鄭姓總務主任結怨,竟持免洗筷塑膠套釘座在立院內襲擊鄭男,鐵釘斷裂插進鄭男背部深達4公分,差點傷及脊椎釀成命案。一、二審依殺人未遂罪判戴小潮7年,但最高法院2004年發回更審後,戴小潮卻屢傳不到庭,足足躲了近22年才被通緝到案。高等法院今(7/8)日開庭,高齡79歲的他早已意識不清,頻看向無人處發愣,法官問話都不回答,還一度對家人、鄭男飆罵髒話。
調查指出,戴小潮1996年擅自在立院宿舍搭蓋違建還轉租他人,遭鄭姓主任依職權收回並報請縣府拆除,雙方因此結下樑子。2000年11月18日,戴男見鄭男走入立院洗衣部,竟掏出預藏的免洗筷塑膠套釘座,衝上前朝鄭男背部猛刺。過程中,鐵釘插進鄭男背部遭脊椎骨卡住,應聲斷裂,戴男仍繼續拿釘座狂打鄭男臉部,直到立院同仁聽到呼救趕來,戴男才罷手,隨後逃離現場。
戴小潮當時應訊辯稱,兩人當天是互毆,他因為打不過鄭男,刺了對方背部一下,沒有想殺人,還說他的傷勢比鄭男還重。一、二審不採信,依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不過,最高法院認為,鄭男當天穿的外套背面有20處破洞,但鄭男的背卻只有1處穿刺傷,其餘傷勢都在臉部,戴小潮是否有殺人犯意須再釐清,於2004年發回高院更審。沒想到,戴男不到案,躲了近22年才被逮。
最高法院(如圖)2004年將本案發回更審,戴男卻搞消失不到庭。侯柏青攝
戴小潮今日乘坐輪椅,在家屬陪同下出庭。如今已高齡79歲的他,開庭時頻頻望著無人處發愣,法官問話都不回應,連一旁的律師對他說話,他也一個勁地搖頭。開庭過程中,戴男一度破口大罵,對家人及被害人鄭男飆髒話,嘴裡唸唸有詞。家屬坦言,戴男身體抱病且意識不清楚,法官於是讓家屬和律師代為回答問題,以便推進程序。
被害人鄭男今日出庭作證,還原案發經過。鄭男回憶,當天天氣偏涼,他穿著一件襯衫和夾克到立法院,本來和同仁在福利社附近聊天,後來他走進洗衣部,不到幾秒鐘就遭到襲擊。
鄭男冷靜地描述,他事發前夕根本沒看到戴小潮,沒有過任何衝突,戴男突然朝他背後重擊,他因此趴倒在洗衣部的櫃檯上。戴男猛打鄭男背部,洗衣部同仁見狀趕緊出手相救,他才有機會轉過身來,質問戴男「你怎麼打人?」但戴男沒停手,繼續對著鄭男的臉部打,直到有同事跑來,戴男才逃跑。
鄭男搖搖頭說,他當時滿臉是血,立院同仁一開始送他去醫務室處理臉傷,同仁處理到一半,赫然發現他的背部插了一根鐵釘,拔都拔不出來,於是送他去台大醫院急診。鄭男嘆息稱,醫師當時告訴他,鐵釘只差0.1公分就會刺到脊椎,他幸運撿回一命。但檢察官問鄭男,衣服背部為何有20處破洞?他坦言自己不知道,因為衣服後來被收走,且兩人衝突時間只有1、2分鐘。
立法院(如圖)內洗衣部26年前發生喋血案。資料照。陳品佑攝
檢察官批評,戴小潮拿利器襲擊被害人,期間刺了很多下,攻擊部位離人體重要部位很近,任何人都知道可能會危及性命,可見他有堅定的殺人犯意。但戴小潮的辯護律師反擊,戴男沒有特別挑選更鋒利的武器,屬於臨時起意犯案,只是想教訓被害人,且鄭男只有1處致命傷,其他傷勢不重,可能是衝突過程不小心刺到的,主張戴男只有犯傷害罪。
法官聽完檢辯意見後,諭知本案言詞辯論終結,訂於8/12上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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