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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薪高報、虛報人頭 民進黨前立委陳賴素美詐領助理費240萬被訴

    2026-04-21 09:52 / 作者 呂志明
    民進黨前立委陳賴素美。翻攝臉書
    民進黨前立委陳賴素美,在擔任第9屆立委期間,涉嫌以底薪高報侵占公費助理薪資,或是虛報人頭助理詐領補助費,詐得金額高達240萬2337元,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陳賴素美及其親友共7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偽造文書罪,依法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陳賴素美在擔任桃園縣、桃園市議員期間,就被查出涉嫌以低薪高報、人頭助理的手法,詐領助理費785萬9202元,全案經桃園地檢署起訴後,桃園地方法院審酌她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且這些錢多用在選民服務,且已繳回所有犯罪所得,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30萬元。褫奪公權3年。

    桃園地檢署肅貪專組檢察官黃榮加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繼續追查發現,陳賴素美自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間,擔任第9屆立法委員,明知助理補助費並非屬於立法委員個人薪資或補貼,卻利用職務之便,聯合其他被告以「低薪高報」及「虛偽申報人頭助理」等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

    在「低薪高報」,檢方指出,陳賴素美指使不知情的國會辦公室助理製作虛假的聘書、遴聘異動表及加班費請領名冊,將陳姓、王姓助理的薪資和加班費高報。2名助理的部分薪資及加班費在匯入個人帳戶後,被提領交還給陳賴素美,用於支付服務處租金、水電費及辦公用品採購等支出。其中,陳姓助理部分涉及金額達46萬6444元,王姓助理部分則為23萬5559元。

    至於「虛報人頭助理」部分,檢方則查出陳賴素美涉嫌利用未實際擔任公費助理的羅姓、林姓及陳姓親友等人提供的身份證件、銀行帳戶存摺及印章,指示不知情的國會助理製作虛假文件,將3人虛偽申報為公費助理。3人的薪資款項被匯入指定帳戶後,陳賴素美再自行提領或指示3人全額交出,以用於繳納車貸及其他日常開支。其中羅女詐領94萬3077元、林女詐領35萬9058元,陳女則詐領39萬8199元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陳賴素美與共犯共7人,涉嫌詐領助理補助費共計240萬2337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同時聲請法院沒收犯罪所得240萬23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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