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天道盟同心會金山分會會長郭簡村揪廠商組成圍標集團,搶食核一、核二廠近2億元採購標案,檢調廉順藤摸瓜,揪出台電總部核能技術處廠房佈置組主管賈儒龍涉向圍標集團成員索賄。一審依貪污罪判賈儒龍5年6月、郭簡村依16個圍標罪判2年可易科罰金之刑。檢方上訴拚重判,高院今駁回,2人維持原刑度。
士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調查局發現,綽號「村哥」的郭簡村覬覦核電廠邊坡地質災害救災、雨遮、耐震、圍籬及建築維護等救災、維護工程標案的龐大利益,2016年起聯手張煌懋等廠商組成圍標集團,還向其他業者借牌投標。
據檢廉蒐證,在圍標過程中,若有其他業者動念想分一杯羹,不但會被威脅利誘「不要投標」,郭簡村另涉嫌在核電廠門口監看,只讓「自己人」入場。曾有一名參與圍標的許姓廠商不聽話,私自揪同業來投標,害郭簡村多付150萬元「搓圓仔湯」費,郭涉叫小弟拿西瓜刀揚言挑斷對方腳筋。
檢廉也發現,時任台電主管賈儒龍經辦核一廠小額修繕工程及核廢料貯存設備等工程等多項工程,涉嫌向廠商張煌懋收賄,歷年來分別收下77萬元不法款項。
賈儒龍在法院應訊時坦承不諱,一審士林地院考量他坦承犯案、主動繳回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酌予減刑後判他5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2年。郭簡村涉犯16個圍標罪名,合併執行2年,但可易科罰金;張煌懋則犯圍標及行賄罪,合併執行1年6月、褫奪公權1年,亦可易科罰金。至於郭簡村涉嫌教唆殺人部分,法院認定構成傷害罪,但受害人撤告,獲公訴不受理。
檢察官認為原審刑度過輕,針對賈儒龍、郭簡村上訴,但高院認定原審判決無違誤,今天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