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創新公司負責人邱志豪。資料照。呂志明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絕對集團」,謊稱投資虛擬貨、乾淨能源違法吸金,總計316名投資者,遭到詐騙、吸金2億7730萬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集團首腦邱志豪及成員共計17人,涉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銀行法》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同時對邱志豪求處18年以上徒刑,絕對公司則科以1億元以上罰金,其餘被告均求處重刑。
檢察官今日將在押的邱志豪及集團成員潘宏欣、吳承峰、黃永翰、吳思漢、曾英森、黃若蓁、王詩雅、吳佳靜、林郁珍等10人送審台北地方法院。
北檢預警中心日前接獲台高檢署發交金融機構所通報重大詐欺及洗錢情資通報,經預警中心向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調取相關資料,綜整分析後,發現「絕對集團」疑涉不法,由預警中心檢察官林小刊指揮檢察事務官、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站、大安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溯源偵辦。
專案小組查出,絕對公司於2023年3月間、同年8月間起,設計或推廣絕對公司甲種(年利率25%)、乙種(年利率42%)特別股,未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或經核准銷售,對外舉辦投資說明會,謊稱甲、乙種特別股保本,期滿後可取回本金、固定每月領取高額利潤,以此方式對不特定大眾吸金。
集團首謀邱志豪等人,利用這個方式,吸引316位投資人陷於錯誤,投資絕公司甲、乙種特別股,違法吸金高達2億7730萬元。邱志豪等人再以後金補前金或挪用其他來源不明款項的方式分派股息,營造這個投資方案可穩定獲利假象,但事實上投資款均未實際用於公司營業之用。
邱志豪等人將部分款項匯兌為美金,以借款名義轉匯到其設在香港的公司投資虛擬貨幣,再將虛擬貨幣賣出轉為美金,再匯回絕對公司的外幣帳戶。邱志豪的妻子王詩雅則將部分投資股款轉匯到集團旗下公司控制的銀行帳戶,用來繳交房屋貸款、購買不動產。潘宏欣的女友陳珮茹則將潘的業務獎金繳交房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