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郭昇翰(紅圈)是「創意私房」會員,其在廁所裝針孔偷拍女警,2024年12月25日遭起訴。讀者提供
在台北市警局服務的警員郭昇翰,涉嫌利用針孔及手機在任職派出所的身障廁所偷拍民眾、女警如廁畫面,還將針孔安裝在商家的廁所偷拍,不僅如此,郭員還趁機用手機偷拍女警、洽公的女子上衣內胸部隱私,在執勤處理女性民眾救護任務時,見到對方下半身沒穿衣褲,竟然偷拍珍藏,台北地檢署在今年10月間將他收押後,今(12/25)日以涉犯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並於明(12/26)日上午移由法院審理。
另外,郭昇翰還涉嫌加入創意私房會員,並疑似下載未成年少女性隱私的影像,郭員涉及不法的部分,經台中地檢署發動搜索約談後,移轉由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目前以另案偵辦中。
台北地檢署查出,郭昇翰於2016年12月24日至今年2月23日,任職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某分局轄下的某派出所(甲派出所)服務,2022年5月15日透過網路買了一個微型錄影裝置,偷偷安裝在派出所1樓身障廁所內,並將鏡頭朝向廁所的馬桶正面,隨機拍下使用者如廁所的畫面後,再以影片截圖的方式,每人擷取1幀至數幀不等之影片畫面存檔,再將偷拍畫面刪除。
郭昇翰除了在服務的派出所裝針孔偷拍,還在其他商家廁所偷裝針孔,隨機竊錄使用廁所的人正面容貌且裸露下體如廁的猥褻影片,再以影片截圖方式,擷取3幀影片畫面保存,再將原始竊錄影片刪除。
在甲派出所服務期間,郭昇翰見到有女警進到2樓蹲式廁所,就偷偷潛入該蹲式廁所間相鄰廁所間,拿著三星S20手機自廁所間的隔板下方空隙處偷拍女警如廁畫面,再將偷拍的影片以截圖方式,擷取1幀至數幀不等之影片畫面保存,再將原始偷拍檔刪除。
除了在廁所偷拍,郭昇翰還利用警員身分,在與女性同事公務往來,或以警察身份依職權處理民眾報案,利用對方信賴他近距離互動時,假公濟私以手機從對方衣領、衣擺或襯衫鈕釦間等空隙處竊錄她們上衣內胸部隱私部位。
更誇張的是當郭昇翰在今年2月24日轉調至同分局轄下另一個派出所(乙派出所)服務,8月14日接獲通報前往轄區某民宅處理1名女子精神疾病救護的為民服務勤務時,見到該名女子下半身未著任何衣褲,竟拿起手機拍攝女子隱私部位。
總計郭昇翰偷拍的被害女子高達近60人,其中除了女警、洽公女子、借廁所的路人、精神疾病患者,還有未成年女子,其中只有7名女子提告,提告者大多為女警,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郭昇翰涉犯《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祕密、《個資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並請求法院對郭昇翰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