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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察官要他不要做3件事 董念台將不滿寫在臉書

    2024-07-19 14:52 / 作者 呂志明
    董念台將寫在臉書上的文字秀給媒體看。呂志明攝
    署名黑鷹部隊總隊長的董念台,因為寄「黑鷹滅青鳥」簡訊,因而涉犯恐嚇、恐嚇公眾罪,被檢察官諭知3萬元交保,同時不能做3件事,董念台交保受訪時,一直強調不能再亂說話,他吃了禍從口出的虧,但他仍將不滿寫在臉書上,還大方秀給媒體觀賞。

    台北地檢署認為董念台涉恐嚇、恐嚇公眾案,諭知3萬元交保同時必須遵守3件事:

    1、不得對被害人、參與集會活動人員之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之行為。
    2、不得為造成公眾惶恐、騷動之行為。
    3、不得為煽惑他人犯罪之行為。(如有違反,依規定得聲請羈押)


    而這3件事確實也達到效果,記者問董念台有沒有要說,他就含蓄表示「我們也不太懂法律,在某些地方就吃了禍從口出的虧,檢察官要求不能在外面講,否則會構成洩密罪,我只能說還算不錯,交保,本來我想說乾脆不要保了,但我台南有很多事,不保可能會更倒霉,所以還是交保出來了。」

    記者問他為什麼要發簡訊,他表示,「當初是我有我的想法、我的概念,可是想法和法律有些地方可能有抵觸,所以我吃啞巴虧,我記住了」。記者再問他未來會想要再發嗎?他則說,「現在行動代表一切,免得禍從口出」。

    他強調,一開始他只是常和媒體互動,發個通稿,結果通稿造成那麼大禍害出來。當然以他的個性是希望講話算話,可是現在好像法律最大,還是要尊敬法律吧。

    記者再問他,既然提到「行動代表一切」,未來還會成立黑鷹部隊嗎?董念台聽了以後,一時結巴「目前還...還...還...不敢...隨便...講話
    ,免得到時候惹禍上身。

    由於北檢要求他不可以做3件事,如有違反,將依規定聲請羈押,這個緊箍咒雖然他不敢亂講話,但他卻把不滿透過社群軟體表現出來:「他媽的!三萬元交保,也不能到外說明案情,這樣會憋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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