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逆子連犯多案,還嗆要殺母。翻攝官網
彰化一名林姓男子有家暴、詐欺等前科,今年1月初才出獄,短短半年又陸續犯下12案,2月還持刀恐嚇母親「我要殺死你,跟你養的狗」,行徑猖狂。案經法院審理,一審依毀損、恐嚇等罪判處居愈120天,傷害與加重竊盜判刑2月、7月。檢方不服上訴,主張依累犯加重刑期。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駁回定讞。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有竊盜、家暴與詐欺等前科,1月4日才剛執行完畢出獄,結果2月起又開始偷竊路邊車輛的財務,拿走車主的皮夾、零錢及衣物,盜領1萬4900元。
2月21日,林男持刀朝母親嗆聲,喊「我要殺死你,跟你養的狗」,隔天暴力砸壞住處車庫鐵門、客廳玻璃窗等家具,傳訊息恐嚇母親「一定把這個房子炸掉」、「我一定砍妳們,寶寶我殺了」,令家人十分恐懼。
4月,林男再次起歹念,搜刮一輛大貨車時被車主發現,林男竟痛毆車主,後來持刀潛入民宅行竊。
後續經檢警調查,確認林男短短半年共犯下12案,彰化地院一審12罪判處拘役120日,得易科罰金,此外,傷害與加重竊盜罪則各判刑2月、7月。
不過,彰化檢方不服審判,認為原審漏未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提起上訴,請求重判。
近日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原審判決在科刑時,已審酌列入「犯罪行為人之品行」,依憲法與刑法「禁止重複評價」原則,自無須再依累犯規定加重刑度,而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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