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科技大學外觀。翻攝Google Maps
雲林科技大學洪姓特聘教授執行化學署採購計畫案,涉嫌和蔡姓女助理、技術小組麥寮隊李姓隊長等人共謀,以林姓男子等6人當人頭詐領427萬餘元薪資。檢方去年7、8月間執行搜索傳喚,全案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洪姓教授等9人。
對此,環境部化學署表示,全力配合檢調機關偵辦,為確保施政不受影響,已更換計畫主持人、啟動內部專案查核,並研擬修訂合約預防機制及追繳究責等具體作為。
起訴書指出,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間,執行「中區環境事故預防應變專業技術執行計畫」,總執行金額達1億3516萬元,透過《政府採購法》委託雲林科技大學辦理,並成立「化管署中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麥寮隊,負責重大環境災害應變及環境維護等事宜。
該計畫主持人為68歲的雲科大特聘教授洪男,45歲蔡女是洪男助理,46歲李男是麥寮隊隊長。3人在上述期間涉嫌讓林姓男子等6人掛名擔任技術小組麥寮隊隊員,但實際並未執行相關工作,卻製作近2000筆不實的出勤及核銷經費等公文書,由不知情的審查人員登載於專案助理薪資清冊,交給雲科大向化管署申領計畫經費,林男等人拿到薪資後交給李姓隊長,再由李男交給蔡姓助理,最終交給洪姓教授。
全案包括洪姓教授等5人共詐取薪資427萬3646元,已繳回犯罪所得,蔡女及李男等4人並未獲取不法所得。檢方認為9人均涉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化學署表示,本案發生後即全力配合檢調調查,且為避免計畫推動受到影響,已要求雲科大撤換洪姓教授,改由其他具專業資格的學者接手;同時啟動內部專案查核機制,全面檢視管理與查驗流程,未來各項項委辦合約中將增訂更嚴謹的防弊條款,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化學署強調,若經查核後確認有虛報、浮報或遭挪用款項,將視司法判決結果,向校方及涉案人員要求全數追繳返還,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民事求償與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