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柏葳咬死為討債臨時起意殺人,矢口否認預謀犯案。資料照。李政龍攝
男子劉柏葳去年在台北市信義區夜店停車場,57刀殘殺夜店谷姓女公關致死,引起社會震撼,台北地院國民法庭正密集開審。劉男今天接受檢辯靈魂拷問,被問到案發現場狀況時,他都以「記憶斷片」等說法輕輕帶過,但被問到和谷女之間的金錢糾紛時,他的記性卻一下子全回來,當庭一條條精準算帳;但他的說法顛三倒四,引起合議庭注意,職業法官和國民法官輪流上陣丟問題,讓劉柏葳數度語塞。
鬧區停車場57刀殺前女友檢方查出,21歲男子劉柏葳和被害人谷女在台北市信義區知名夜店工作,兩人在去(2025)年初交往租屋同居,但劉男在5/14竟6度掌摑谷女害臉腫、流鼻血,甚至剪爛精品。谷女脫身後報警聲請保護令,旋即搬離租屋處,劉男竟3度跑到谷女老家堵人求復合,期間瘋狂傳訊討債並電話騷擾,7/25慘遭封鎖。
警方7/30傍晚6點告知劉男法院已核發保護令,劉男晚上8點旋即租車跑到夜店地下停車場堵谷女,1分鐘狠砍57刀後,扯髮拖行谷女到無人的樓梯間丟棄,從容開車逃逸,他騎車回到宜蘭老家後被逮。
劉柏葳在精華區殺掉谷女,卻堅稱沒有預謀。資料照。左圖取自當事人社群平台/右圖讀者提供
行兇過程堅稱「記憶斷片」劉柏葳今天首度公開講述犯案過程。公訴檢察官林岫璁問他「記得當天發生什麼事嗎?一開始就挑頸部捅?」他絲毫沒有猶疑,冷靜地說,「記得就是一直捅、一直捅,我也忘記從哪裡捅了,當下理智線斷裂,我不是有意識的攻擊頸部。」檢方問他,「死者曾經反抗嗎?」他竟回答,「不記得」。
檢方訝異地說,「目擊者作證說,當下傳出如『恐怖片』般的尖叫聲?你都沒聽到嗎?」劉柏葳回稱,「我真的沒發現。」講到因他慘死的谷女,劉柏葳雖然脫口說抱歉,但記者觀察他的表情和聲線,幾乎毫無變化,彷彿在說別人家的事情。
檢方秀出他的警局的筆錄,指劉柏葳在接受警方詢問時供稱,「谷女叫我『滾』,我就沿路刺她,一邊拖行一邊刺。」檢方問他實際情況是這樣嗎?他聳聳肩一問三不知,還反問法院,「有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嗎?」檢察官火大回嗆,「不要邊看監視器畫面邊回答。」
劉柏葳無奈地說,他是真的記不清楚了,「我只記得,當天是單手拖行谷女,應該是右手拖,但我忘了用那隻手拿刀子捅人,不過,我的慣用手是右手,照理來講,應該是用右手捅她,至於是正手刺還是反手刺,我沒印象了。」
劉柏葳殺人後逃往宜蘭五結外公家,在住家前落網。資料照。讀者提供
無監視器畫面,他說詞避重就輕不過,案發的停車場現場監視器,正巧只拍到拖行過程,檢方因此細問「兇刀放在哪裡?為什麼把谷女拖到樓梯間後,你走出來的時候,為什麼一直在看左手?在看什麼?」劉柏葳被檢方的猛烈砲火逼退,頓了幾秒以後仍啞口無言,只得邊看著監視器畫面截圖邊說,「我現在看,也不知道我那時候在看什麼。」
檢方見他避重就輕忍不住砲轟,「你統統都說不記得,主張沒辦法控制自己的情緒,你這樣子,還想要繼續主張《刑法》第19條,(因精神或心智障礙)辨識無法辨識或顯著降低嗎?」沒想到,檢方的提問卻吊出他的訴訟策略,劉柏葳再也憋不住話,直接在法庭上撂話「我沒有要這樣主張了。」
而檢方不放棄,持續質疑劉柏葳之前在夜店當安管,應該很清楚丟棄谷女的樓梯間沒有裝監視器,由於案發時間很短,前後只有1分鐘多,劉柏葳為何刻意把谷女拖到那裏,而不是直接離開現場?檢方瘋狂質疑,劉柏葳是否早就勘查好地形,根本是預謀犯案。
不過,劉柏葳則淡淡表示,「那個樓梯間是有人吸毒、抽菸或講事情時才會去的,我沒抽菸的習慣,所以不常去,根本沒注意到那裏有沒有監視器…我當時失去理智了,非常抱歉,我不知道我自己在幹嘛…」
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將釐清,劉柏葳是預謀還是一時衝動犯案。侯柏青攝
是否缺錢?供詞前後矛盾檢方話鋒一轉問他,「當時很缺錢嗎?」劉柏葳坦然地說,他之前工作有累積現金,可以維持正常生活,不至於到「缺錢」的程度。檢方旋即拿出羈押庭筆錄打臉,「你在羈押庭自己告訴法官『很缺錢』,法官還問你『為什麼不用告的比較快』?」劉柏葳嘆口氣說,他19歲時曾經出車禍被撞斷右腿,未來很可能要動手術,怕錢不夠,才會想要趕快把錢要回來。
檢方當場開砲,「有沒有急用錢,你在羈押庭講的,和在醫院作精神鑑定時講的也不一樣啊。」
不過,劉柏葳講到錢,眼睛突然亮了起來,還當庭算數給法官聽。「兩邊(羈押庭、醫院)都有一點誤解,這個錢,我早晚要拿回來,我跟她討債,是為了讓以後手術使用。其實,我每次去找谷女,基本上都在講錢的事情。她欠我三筆錢,第一筆,我們兩個約好提前退租要還兩個月押金25000元;第二筆,我幫她代繳7000元的訴訟費;第三筆是,我當時把車禍訴訟裁判費15000元,先寄放在她那哩,卻被她花掉了。這樣算一算,她總共欠我47000元。」
檢察官不信他的話,拿出兩人在7/29的對話紀錄,這一天,劉柏葳告訴谷女「我先跟你說,買給你的東西,前提是你人要好好回來;東西的錢,包括你今天的開庭費47000,一定不只,你看你要怎麼理給我。」檢方認為實際情況跟他講的不一樣,但劉柏葳堅稱,這47000元是有真憑實據的,其他就算了。
谷女慘遭劉柏葳殺害,她生前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劉男卻聲稱只是一張紙。資料照。取自當事人社群平台
處理債務為何要亮刀?他打臉自己劉柏葳開庭不斷提到錢,但檢方認為他還是滿心想復合。檢方秀證據,指他去年5/25曾傳訊谷女,「現在的我清楚知道我想要你回來」,檢方質問他反覆回頭找谷女,到底是想復合還是純粹想討債?
劉柏葳無奈地說,「實際上,我們的感情很複雜…那時候,她說過,如果能好好在一起就會回來。」但劉男感嘆,後來事情鬧到一個地步,能不能復合已經不重要了,但錢一定要回來。「她在期間有講過要還錢,訂好的東西不能抵銷,她也有跟我討論過如果好好相處,會撤告,但我發現她沒有要復合,也覺得沒什麼好談的,不管她有沒有跟我見面,都還是要還錢。」
他進一步強調,案發的7/30當天,確實只是想要去找谷女要錢,和感情無關。
檢方反嗆,「要談錢為什麼要帶刀?之前去堵谷女討債有亮刀嗎?」劉柏葳反守為攻,強調自己從國中開始就帶刀防身,10天有9天半會帶刀在身上,去堵谷女沒有掏過刀,反問「單純處理債務為什麼要亮刀?」
但他的話完全打臉自己,檢察官打蛇隨棍上痛罵,「那你為什麼要捅人家57刀?」劉柏葳被問到語塞,尷尬地說,「那時候壓力很大,我覺得非常抱歉,實在發生太多事了,情緒控制不住,做出不對的事情。」
檢察官糾「預謀」他狂否認檢察官不甩他繼續問,「你和(友人)張小姐說,今天想去『做了』,我覺得她有回來沒回來,我都過得好累」,『做了』是指要殺掉對方的意思嗎?」劉柏葳慌忙否認說,「其實張小姐也在攻擊谷女,她叫我去做個了結,我說這句話,是要處理好債務的意思,不是要殺人。」
檢察官又說,谷女7/29在社群軟體留言,是讓他動念殺人的原因之一嗎?劉柏葳指稱,他們小倆口本來就常會發文互相攻擊,但私底下還是會見面吃飯,他認為,網暴是壓力源沒錯,但他不會因為這樣就去殺人。
他的話讓旁聽民眾聽到一頭霧水,檢察官問一句「你到底為什麼要殺她?」劉柏葳供稱,一開始沒想過要殺掉谷女,他們中間發生很多事情,她以前心情好不會報警,心情不好就報警把他攆走,「當天我去找她,要她還錢,她嗆我『還什麼錢、滾啦』,她之前沒這樣講過。」
劉柏葳自案發時被羈押迄今1年。資料照。呂志明攝
律師揭兩人沒鬧翻:分手後還拍甜照接下來換劉柏葳的委任律師上場,律師問他,為什麼和谷女去年5/14會談到分手?
劉柏葳臉色鐵青地說,他去年出國時,谷女曾經帶人回家並發生親密關係,5/14當天,谷女向他坦承此事,也承認和對方後來還有聯絡。但講完以後,兩人照常去吃飯相處,沒有異狀,連谷女隔(5/15)天報警後,兩人還是維持正常交往,他在6/19還陪著谷女去醫院掛急診,並拍下IG甜蜜照片。
律師問他,友人張女證稱,「劉柏葳多次提到想殺掉谷女,這是真的嗎?」劉柏葳冷笑一聲,表示沒跟張女講過這些事,他確實有跟張女提到有找谷女,但找人的理由都是為了「討債」。「我覺得谷女想回來,只是想讓我幫她買東西,而我會去找她,是覺得『錢』這種東西,還是見面談比較好。」
他面無表情地說,「我沒有想過要報復谷女,案發那天只是為了討債,才租車一小時,如果沒等到她就算了,如果她有還錢,我從此以後就不會跟她聯絡了。我見到她之前,確實沒有想過殺她,而且,那天停車場滿多人出入的,夜店同事也可能隨時會來,如果挑地點不會選那裡。」
律師問他,殺人以後有規劃逃亡路線嗎?劉柏葳搖搖頭,但逃回宜蘭是因為要找外公。「我小時候是外公帶大的,想去解釋清楚再去自首,我那天走北宜公路騎了兩個小時的車子回到宜蘭,在外公住的透天厝窗戶旁喊他出來,外公跟我聊了一會兒,鼓勵他『去面對不要逃避』,沒想到,剛好有警察偵防車來了,我就配合調查。」
谷女擁有青春年華,卻被殘忍殺害。資料照。翻攝IG
國民法官好奇「精神不濟騎北宜」?國民法官則問他,當天犯案後既然精神不繼,為什麼要騎北宜,不能走濱海嗎?劉柏葳狐疑地表示,他認為去宜蘭就是走那條路,沒有別的。國民法官另問,「為什麼選擇開車去犯案現場?」劉柏葳解釋,如果騎車過去的話,頭會露出來,谷女發現後會直接躲掉,他因此決定開車去等。他說,自己一直在車上等,等了40分鐘都在滑手機,其中曾兩度打電話給谷女,但全被掛掉。
國民法官又問他,「從週二開庭開到現在,所有的物證都顯示,當谷女受傷聲請保護令以後,都沒有跟你接觸,甚至還避開你,你今天卻說,兩人有反覆同住,你有證明嗎?誰可以幫你證明?」劉柏葳神閒氣定地說,他有刷卡買東西給谷女,刷卡紀錄可以證明兩人有出門,而且他們家前面有裝監視器,有拍到谷女出入租屋處的畫面。國民法官則低聲回嗆,刷卡只能證明有買東西。
法官不解「只要錢為何動手?」陪席法官洪甯雅則問,「你說3筆債務共47000元,但有簡訊指61000元,到底多少錢?」他回答說,扣除後正確的債務關係是47000元。洪甯雅又問,「你是什麼時候感受到她沒有想要復合的?如果5月到7月間都在要錢,谷女已經說要還錢了,你7/30為什麼還要去等她?如果只要錢,為什麼要動手?」
劉柏葳說,到了後期的時候,發現谷女持續在做其他事情,才認定她沒有想復合,「谷女刷爆5張卡、沒錢繳卡費….但動手這件事情,我真的很抱歉…」
洪甯雅沒放過他,「你說失控的壓力源之一是網路貼文?你貼文就貼文,為什麼還要後製谷女照片?」劉柏葳認了網路也導致他失控,他強調,谷女的粉絲也算多,「她算網紅嗎?當初我也沒有想這麼多,但這些留言確實讓我有壓力在。這件事是錯的,這一年我也想得滿多了,這件事情是不應該發生的。」
受命法官林奕宏追問,「保護令下來了,你去租車不覺得會違反保護令嗎?」劉男說,他沒注意保護令的效果,畢竟谷女當初也聲請過,但後來,他們還是維持正常見面交往。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頻對劉柏葳發出疑問。侯柏青攝
審判長:你的理由讓人聽不懂劉柏葳被盤問前後快3小時,堅稱是為了債務臨時起意,但說法顛三倒四,有諸多矛盾之處。審判長廖棣儀忍不住問他,「你到底為什麼要殺她?你講的理由我都聽不懂,到底是什麼樣情緒壓力讓你控制不住?」
劉柏葳說,一開始到案發前,和谷女出門所有消費,全都是他買單的,「我對她的狀態一直都很好,她回家以後通常都是攤在椅子上休息,大小事都是我在做的;但我出國之後,她卻帶男客人回家,也不面對這些事情,直到我出手打她的那天…她才坦承不是第一次了,而這段時間也發生過,她回頭找前男友,這些全都是我的情緒壓力來源。」他感嘆,和谷女的感情狀況是分分合合、時好時壞。
審判長問他,「她拒絕復合,你又看到保護令,才失控殺人嗎?」劉柏葳卻又堅定表示,「不好意思,不是。」
審判長問他,「為什麼隨身帶刀?」他吐露了深埋心中的往事。
劉柏葳說,「我在國中曾經遇到霸凌,在KTV時,突然衝進一堆人,由於現場的男生只有2個,所以我被壓著打得滿慘的;後來又有一次,有另一批人把我帶去一個沒有監視器的國小操場,用安全帽猛K我的後腦勺,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處理,從此以後我就帶刀了,這是自我保護,所以,和人家交往的時候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