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長楊文科。資料照。新竹縣政府提供
震驚全國的竹北天坑案再掀司法巨浪!新竹地檢署不服新竹地方法院於今年7月中旬所為的一審判決,今(8/7)日正式向台灣高等法院,針對新竹縣長楊文科等人獲判無罪部分提起上訴。檢方強調,原判決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犯罪所得沒收等層面均存有顯著瑕疵,將透過上訴貫徹公共安全與司法正義。
回顧全案背景,事件源於竹北「豐采520」建案施工期間路基防護不當,導致周邊道路連續發生多次嚴重崩塌,甚至吞噬一部特斯拉轎車。檢方調查後認定,縣長楊文科與時任工務處長江良淵等人,涉嫌違法護航業者復工並圖利建商,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將楊文科等12名官商起訴,並對楊文科具體求刑長達10年。
今年7月中旬一審宣判時,新竹地院合議庭認定楊文科圖利罪事證不足,判決無罪。楊文科隨後發表聲明稱「沒有喜悅、只有欣慰」,強調司法還其清白;然而同案工務處長江良淵遭重判6年6月,豐邑機構董事長劉樹居等建商高層亦獲判有罪。此一判決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檢方隨即展開全案研判並決定發動上訴。
新竹地檢署指出,本次提起上訴主要基於4大關鍵理由:
1、楊文科無罪判決屬重大違誤:楊文科身為縣長,在建案多次坍塌停工後仍涉嫌違法護航復工;一審法院忽視相關違法事證,僅憑事證不足即判無罪,認事用法均有顯著瑕疵。
2、建商違法行為未經正當審酌:劉樹居等建商高層涉嫌業務登載不實擋土設計圖面、未經許可擅自復工及違反建築技術成規等罪嫌,原審判決無罪極不合理。
3、官員與建商量刑過輕:原審對涉案官員及建商量刑顯過輕微,且部分宣告緩刑並不恰當。
4、犯罪所得未全面沒收:原審未依法全面沒收建商因偷工減料所獲得的不法利益。
新土地檢署強調,本案攸關重大公共安全與官商勾結疑慮,唯有透過二審重新審查,才能釐清違法事實並還給社會大眾應有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