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榮不滿販毒遭「黑吃黑」,對鍾男連續注射3劑海洛因致死,二審仍判無期徒刑。謝亞庭攝
王嘉榮不滿鍾姓男子「黑吃黑」私吞販毒款項,找來鄒姓(已歿)、郭姓、王姓等3名小弟談判,更連續對鍾男3度注射不明劑量的海洛因,導致對方中毒身亡,事後還指示小弟尋覓合適地點棄屍,一審被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今(4/14)日宣判,改依不法使人施用毒品論罪,仍維持判處無期徒刑,另依遺棄屍體罪,處1年2月徒刑,其餘上訴駁回。仍可上訴。
如今在押於台北看守所的王嘉榮,由於羈押期限即將至本(4)月20日屆滿,法院也提解王男,同步召開延押庭進行訊問。對於是否延長羈押,王男喊冤稱自己真的「沒有殺人」,也沒有犯二審追加的不法使人施用毒品罪,且無逃亡之虞。他表示,早在案發後半年期間,就曾委請律師向基隆地檢署寄發自白書,表達願意接受偵查。
王嘉榮大打「親情牌」強調,家中老母親已經71歲,如今還罹患癌症,目前只有他能夠照顧母親,在親情的羈絆下,他沒有逃亡的可能,希望法院改以電子腳環等或定時報到等監控方式,替代羈押處分,讓他能夠交保。不過,檢方則認為王男羈押的原因及必要均未消滅,建請法院繼續羈押。
鍾男遭棄屍於核二廠出海口,生前被注入多次海洛因死亡。取自Google Map
全案源於2024年4月17日,位於新北萬里區核二廠的進水口蓄水池旁發現一具男浮屍,頭部不僅被黑色垃圾袋蒙住,雙腳也被以黑色垃圾袋綑綁。檢警調查,死者為一名鍾姓男子,經相驗發現其體內殘留大量的海洛因成分,且腹部有刀傷等穿刺傷;進一步追查,才驚覺全案竟是起販毒黑吃黑案。
檢警查出,王嘉榮與死者鍾男曾有毒品、金錢糾紛,因不滿鍾男從他帳戶提領、私吞約1萬餘元,於同年4月15日藉故邀約鍾男赴新北友人家,並找來鄒男、郭男、王男等3人到場談判。同日下午,一行人由鄒男駕車離開前往桃園龜山區一處產業道路,王嘉榮竟先讓鍾男抽了根海洛因菸,再趁著對方恍惚、無力反抗之際,朝體內注射劑量不詳的海洛因。
途中,王嘉榮曾教唆小弟鄒男對鍾男再打一劑海洛因,但鄒男因找不到血管,以不會幫人注射為由作罷。王男見狀,一度對鄒男罵稱「你打你自己打的到,你打別人打不到」,接著便自行對鍾男注入第2劑海洛因。
沒想到,鍾男此時全身起了抽搐反應,王嘉榮則馬上用雙手掐壓鍾男頸部,直到對方沒有反應為止。眼見鍾男一動也不動,王嘉榮為了確保對方「死透」,甚至還對鍾男注射第3劑海洛因,並旋即指示鄒男、郭男、王男處理大體;隨後,鄒男、王男2人便將已然死亡的鍾男載至核二廠遺棄,並向王嘉榮回報後收取報酬。
一審痛批,王嘉榮與死者鍾男認識約1年之久,僅因些許金錢糾葛,便出手將海洛因多次注射到鍾男體內,導致對方中毒死亡,事後又指示他人遺棄鍾男遺體,犯罪手段兇殘、冷酷無情。此外,他在犯後始終否認犯行,飾詞卸責,更曾企圖要鄒男為他頂罪,依犯殺人罪,處王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又共同犯遺棄屍體罪,處1年2月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至於棄屍共犯,王男、郭男因共同犯遺棄屍體罪,各處9月、6月有期徒刑;鄒男則是在審理期間死亡,法院判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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