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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新發展 被害家屬求償2177萬一審判賠938萬

    2025-09-19 19:18 / 作者 白廷奕
    新北地院。呂志明攝
    新北市前年發生國中生割頸案,涉案的郭姓少年因故與楊同學發生衝突,持彈簧刀刺死楊同學,期間林姓少女還在一旁助陣,案發後震驚社會。郭男、林女刑事一審各依殺人罪判刑9年、8年,目前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楊生家屬另提起民事訴訟,向郭男、林女、法定代理人求償共2177萬餘元,郭男、林女家屬主張金額太高,新北地院審理後,今(9/19)日共判賠938萬餘元。可上訴。

    楊生家屬提告指出,郭男、林女與楊同學,分別為同校不同班級學生,林女於2023年12月25日中午,前往楊同學所屬班級,因故與楊同學發生口角,於是找郭男一同到楊同學班上叫囂。衝突過程中,郭男動手楊同學,隨後基於殺人念頭,從口袋掏出彈簧刀,朝楊同學頸部、胸部、背部刺擊,林女還對想阻攔的同學說「沒你的事就滾」、「給他死」,楊同學最終大量出血死亡。

    楊生家屬認為,郭男、林女及各自法定代理人應負賠償責任,連帶賠償楊生家屬精神慰撫金及損失扶養費共2177萬餘元。但郭男、林女主張,扶養費計算應以內政部公布新北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萬6千元計算,也稱精神慰撫金過高、不合理。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郭男、林女確實共同殺人,應負賠償責任;至於損失扶養費,應採取新北市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2萬6千餘元計算,認定郭男、林女應與各自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楊生父母扶養費各203萬餘元、234萬餘元。

    針對精神慰撫金部分,新北地院考量,郭男、林女與被害人楊生原本不認識,楊生僅好意勸導,沒有出言挑釁或肢體攻擊,兩人卻情緒失控,由郭男刺殺手無寸鐵的楊生,林女雖沒動手,卻是事件指使者,可見兩人法治觀念不足,誤認暴力可解決紛爭,觀念偏差,導致楊生傷重不治死亡,造成楊生家庭破碎,對其家屬產生無法抹滅的巨大傷痛,嚴重危害校園安全,認定精神慰撫金以250萬元為適當。

    新北地院判決,郭男、林女、法定代理人應賠償楊生家屬共938萬餘元。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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