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案發生後,台南市警察局歸仁分局到場採證。民眾提供
台南市2年前發生一起人倫悲劇,58歲許姓男子疑似因為長期照顧臥病在床母親,竟持尖刀猛刺母親左胸3刀奪命,事後還傳訊給妹妹「我殺了媽媽,趕快回來收屍」,一審國民法庭認為其手段殘忍,宣判處以20年徒刑,上訴至二審台南高分院,合議庭今(9日)駁回上訴,維持20年徒刑,仍可上訴。
回顧本案,79歲死者中風10多年,長期臥病在床,生活起居全仰賴同住的兒女照顧。2023年12月13日,兒子許男竟到廚房取一把長度20公分長尖刀,往仰躺在地板上的母親左胸猛刺3刀奪命,事後以LINE傳送給妹妹「不會痛了」、「我殺了媽媽,趕快回來收屍」等語坦承犯行,騎車前往一處公墓自殘。
許男落網後,向檢警供稱不堪長期照顧年邁母親的壓力,案發當天要母親起床,她卻反覆跌倒,懷疑故意「整」他,一時情緒失控動手殺人。檢方以殺害直系尊親屬罪起訴,台南地院審理時,辯護人強調許男長期照護生病的媽媽、其情堪憫;國民法庭則認為其手段殘忍,宣判處以20年徒刑。
全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於9日上午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20年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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