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農會老米倉改建的「拾米屋」查獲3項違規。翻攝自業者臉書
食藥署今(8/17)日公布巧克力製造業稽查結果,總計查核24 家業者,查獲4家廠商因標示不符、未設置衛生管理等原因違法開罰,位在北投農會老米倉改建的「拾米屋」一口氣違規3事項,其中因儲存逾期食品原料被罰18萬元。
巧克力產品廣為消費者喜愛,也是節慶送禮的熱銷品項,除外觀精緻可口,包裝精美外,近年產品更結合在地化而深具特色,為確保產品標示符合「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稽查專案,抽驗成品使用之可可豆及巧克力原料,維護民眾食用安全。
此次專案總計查核24 家業者,並抽驗30件巧克力原料及9件可可豆原料,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或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未臻完善,皆已限期改善完成。
查核的141件巧克力產品標示中,位於北投的「拾米屋」被查獲3項違規,包括產品責任險投保未達最低保險金額、存放逾期原料、產品標示未有完整中文標示,被依食安法開罰;新北市的喬禾西點麵包店也有產品標示違規;桃園市 的紅榜股份有限公司產品標示違規;台中市好田興業有限公司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並辦理核備。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GH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貯存逾期食品則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皆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產品標示如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28條規定則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