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A16停車場發生夜店女公關谷姓女子命案,引起朝野立委關注家暴案件偵辦流程。左圖取自當事人社群平台、右圖讀者提供
台北市信義區一名夜店女公關上月30日(7/30)遭前男友殺害,事後發現遇害的谷姓女子早在5月15日就已向警方報案並申請保護令,管轄法院卻直至7月28日才核發保護令,引起朝野立委關注,立委黃國昌更痛批5月初的案子「居然人死了才移送」。對此,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鍾宗霖表示,此案確實超過期限,將對此進行調查。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日(8/6)邀請衛福部部長、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就「因應近期多起社會重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令之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表示,遇害的谷姓女子5月上旬被打,案件卻到7月底才移送,「居然人死了才移送」。
黃國昌進一步指出,5月22日法院開庭審理谷女暫時保護令時,也沒有附上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量表與驗傷單供法院參考,審理也超過期限,各部會卻在質詢台上互踢皮球,直言「非常難看」。民進黨立委黃捷也於質詢時提及,警方當時並沒有把家暴資料提供給地檢署,檢察官恐因此無法完整判斷是否需要聲請羈押。
警政署副署長廖美玲回應,案件延遲移送是因為被害人先前未到案,驗傷單則是在報案後才補交,確實沒有一併附給法院;目前婦幼案件家暴資料庫是各網路共用,不過當時受理家暴案的事偵查隊,並沒有權限觀看資料庫,未來給地檢署的資料將透過友資料庫權限的家庭暴力防治官整理後一併呈交,8月15日也將再與衛福部討論是否進一步開放權限。鍾宗霖則坦言,暫時保護令依規定要在2個月內核發,此案確實超過期限,將對此進行調查。
針對為何檢警未羈押犯案的前男友,導致最後發生悲劇,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質疑,事後看來加害人家暴情況嚴重、威脅程度高,當時受理家暴案的檢察官卻非如此判斷,顯示許多檢察官在家暴相關案件的訓練及敏感度不足,法務部應徹底檢討,並建議納入被害人意見陳述,重視被害人的感受和意見。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則表示,預防性收押本來就是防止進一步危害發生的重要手段,司法院與法務部應檢討羈押制度,提升風險辨識能力、提高聲押率。
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回應,羈押是很高強度的人身自由強制措施,必須遵守比例原則,並視個案施暴率判斷。案件發生後,法務部已與衛福部提出檢討,未來將請相關單位提供風險評估資料,並提醒警政單位筆錄時勿僅詢問當次被害事件,要一併詢問家暴頻率、情節,讓檢察官做為被告是否有再犯之虞,以及是否有聲押必要的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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