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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師涉下藥女大生!北榮檢驗出爐 水壺中有第三級毒品FM2

    2026-09-11 14:04 / 作者 游騰傑
    被害女大生的水壺,裡面有粉末。讀者提供
    新北市淡水一名女大生日前疑遭藥局老闆下藥,警方初篩曾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涉案藥師被捕後辯稱是「測試藥性」,並否認投入FM2,目前涉案藥師遭收押禁見。淡水分局今(11)日表示,經送台北榮總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檢驗,案內水檢體已初步驗出含有第三級毒品FM2(氟硝西泮)成分。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50歲陳姓藥師,涉嫌趁女工讀生不注意,在對方水壺內偷偷下藥,女大生喝水後隨即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陳男見女大生身體不適,竟在短短8秒內連續2次詢問「要不要我載你回家?」女大生察覺有異,當場拒絕並報警。整起事件過程及雙方對話均遭監視器拍下。

    檢警調查,女大生目前就讀大學四年級,在陳男開設的藥局擔任藥師助理。8月26日晚間,陳男趁女大生不注意時,在她的水壺內偷偷下藥。女大生喝水後察覺味道異常,試圖打開水壺查看,卻一度無法開啟,遂向陳男求助,沒想到陳男不僅沒有協助,反而嘲諷「怎麼會打不開,你也太好笑了!」。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表示,涉案藥品成分為Flunitrazepam(FM2、氟硝西泮),係淡水分局送臺北榮民總醫院「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檢驗,送驗檢體是水,初步驗出成分為FM2。

    FM2氟硝西泮在我國屬於第三級毒品與第三級管制藥品,案內藥師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第3項: 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據了解,該名涉案藥師的行為另涉及《藥師法》第21條第6款「違反藥學倫理規範」及第7款「其他業務上不正當行為」,後續可依同法由藥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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