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藥局老闆涉對女大生下藥 公會撂話「最重廢除證書」

    2026-09-05 14:58 / 作者 林佳鋒
    藥局老闆涉嫌對女工讀生下藥,藥師公會全聯會表示絕不包庇。資料照,讀者提供
    新北市淡水區一家藥局的藥師被控對女工讀生下藥,造成她頭暈、意識模糊。藥師公會全聯會今(9/5)表示絕不包庇,若經司法及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將依《藥師法》移送懲戒,最重可廢止藥師證書。

    陳姓藥師老闆日前被指控在打工女大生的水壺下藥,女大生出現頭暈、心跳加速、意識模糊等症狀,警方驗出女大生的水壺有類FM2的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陳姓藥師對媒體指出,他是在測試過期藥物的藥效,「只是開玩笑」,引發輿論撻伐。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接受媒體電訪時表示,他看完報導後第一時間跟全聯會理事長討論,認為此事嚴重破壞藥師形象,非常不應該。如果查證屬實,公會絕對不會包庇,也不會縱容,「我個人主張廢除他的藥師執照」,由於目前僅見媒體報導,已決議行文新北市藥師公會,要求全盤釐清。

    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李懿軒指出,絕大部分藥師對管制藥品均負有高度專業且具法律責任,少數個人的違法行為不能代表整體藥師,由於此案已由司法介入調查,一旦有明確事證,全聯會支持依法追究,並由地方藥師公會移付懲戒,依《藥師法》最重可廢除藥師證書,第二重處分為廢除職業執照,再其次為勒令停業1個月至1年。

    李懿軒進一步解釋,藥師證書若廢除,當事人必須重新考試才能取得藥師資格;職業執照被廢除後,雖仍有藥師身分,但無法執業。
    林佳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