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毒油事件賣場市況,購油人氣低迷。廖瑞祥攝
2014年頂新劣質油事件後,政府大幅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建立「業者自主管理、第三方驗證、政府稽查抽驗」三級品管制度,盼杜絕食安事件重演。然而,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近日遭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業內人士質疑,現行二級品保制度恐只是「換湯不換藥」,過去遭批「球員兼裁判」的人脈與運作模式未真正切割,導致監督機制仍存利益衝突與失靈風險。
台灣曾爆發頂新劣質油事件,當時外界認為,食安不能僅仰賴政府稽查,因食品種類繁多、流通量龐大,政府人力難以全面監督。因此,《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大幅修法,建立起食品三級品管制度,以「業者自主管理、第三方驗證、政府稽查抽驗」的金字塔架構,強化食品安全把關機制。
過去人脈、模式套入新制 監督未落實然而,此次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遭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業內人士質疑,現行二級品保制度恐仍存在結構性問題,甚至只是將過去的人脈與運作模式延續至新的制度之下,監督機制未真正落實。
業內人士指出,早年的「食品GMP協會」曾因在2014年發生頂新劣質油事件後,遭質疑存在「自己人當裁判」等利益衝突問題而解散,相關人員後續分散至不同單位。如今,二級品保制度下部分組織與人員仍延續過去的人脈網絡,恐讓制度流於形式,監督失靈風險依舊存在。
業內人士進一步表示,目前承攬食藥署二級品保驗證相關業務的單位之一為「台灣食品技師協會」,而該協會同時也提供民間食品業者顧問服務,並曾承接中聯油脂的輔導業務;此外,協會理事長更擔任中聯油脂外部食安顧問。
業內人士並整理相關時序指出,今年3月11日,中聯油脂取得官方二級品保驗證;5月9日,南僑取得二級品保驗證;5月15日,南僑通知上游原料檢驗異常;6月間,泰山三廠取得二級品保驗證;直到6月30日,中聯油脂才主動向主管機關通報。
業內人士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一定規模以上的食品業者(如上市櫃公司)須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制系統,並接受官方二級品保驗證。由於食藥署人力有限,相關驗證及查核工作採委外方式辦理,由得標單位執行部分輔導、查核及抽驗工作。
接官方委託還兼業者顧問 影響獨立性業內人士指出,在主管機關未主動稽查期間,受委辦單位會依計畫定期前往食品業者查核及抽驗,約每年執行一次。然而,若同一單位一方面接受政府委託,負責驗證、查核及監督食品業者,另一方面又提供受查核業者顧問服務,將使原本應維持獨立性的監督角色與輔導角色界線模糊,形成「球員兼裁判」的疑慮。
此外,業內人士也指出,與二級品保制度密切合作的「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同時涉及驗證、查核等不同業務,甚至還加入這次中聯油脂獨立調查小組,若相關制度未建立足夠的利益迴避與監督機制,恐影響監管的獨立性與公信力,形成潛在的系統性風險。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中聯事件再次凸顯,食品三級品管制度雖已建立多年,但若驗證、輔導與監督角色未能有效區隔,仍可能重演「球員兼裁判」的爭議,使制度無法真正發揮把關功能。
業內人士呼籲,政府應儘速修法,將「外部獨立食安簽證」正式納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制度比照歐美模式,由第三方專業人員事前查核餐飲與食品業者的環境、製程及管理機制,讓食安治理從「事後開罰」邁向「事前預防」,避免問題食品流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