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擬對虛擬醫師頻道進行管理。資料照。廖瑞祥攝
近日Youtube出現一名自稱「陳志明醫師」開設的頻道,發布影片講述健康訊息,卻似是而非,經查竟是AI虛擬人物。對此,衛福部今(12/28)表示,將確認《醫師法》是否適用虛擬醫師,研擬頻道設置合法醫師身分的揭露機制。
在「陳志明醫師」頻道中,近日宣稱北榮研究發現,糖尿病元兇可能不是胰島素阻抗,而是腸道菌失衡,而患者經台大革命性細菌療法、補充特定益生菌後奇蹟康復。事實上,醫界並沒有這項研究,也沒有這種正規療法,台大及北榮更沒有陳志明醫師,網懷疑是AI生成。
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對此發出文字說明,他表示,這個虛擬人物在頻道假借醫師名義散播醫學知識,違反《醫師法》、《醫療法》相關規定。
石崇良說明,按《醫師法》第7之2條規定,非領有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醫師名稱;違反者,依同法第28之2條處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以下罰鍰。
而《醫療法》第87條規定,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同法第84條明訂,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違反者,依第104條處5萬元至25萬元以下罰鍰。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受訪時進一步解釋,針對影音平台虛擬醫師問題,將採兩方面解決,雖然衛福部無法管理虛擬人物,但可對於影片製作者進行管理,如果藏鏡人是醫師,就要為影片言論負責;如果不是醫師,是一般民眾,就要研議是否適用《醫師法》等法規,衛福部將與法規會、數發部共同討論、解釋。
林靜儀舉例,在美國已有醫師會透過虛擬人物談論健康議題,但頻道說明欄會揭露真實的合格醫師身分,衛福部希望就此與數發部、YouTube合作,要求台灣的醫師頻道也設置合法醫師身分揭露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