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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紐西蘭液態乳明年免關稅賣到台灣 食藥署配合修正效期30天以上應標示「長效鮮乳」

    2024-06-05 11:16 / 作者 胡順惠
    紐西蘭液態乳2025年可零關稅賣到台灣,相關法規配合修正。資料圖
    為使消費者藉由標示更加了解鮮乳等乳製產品資訊、避免混淆,衛福部食藥署今(6/5)預告修正「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共有4大重點,預告60天蒐集各界意見,除保存期限30天以上應標示為「長效鮮乳」預定2015年7月1日生效,其他3項是2016年7月1日生效。

    食藥署今舉辦例行記者會,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會中表示,鮮乳在台灣保存有效期限14天左右,但從國外進入乳製品有的有效期限比較長,標示資訊透明能讓民眾更了解,採納農業部建議提出2方案,經過高溫殺菌且比較高條件充填環境下能有較長的有效日30至90天,能標示「長效鮮乳」,預告60天蒐集外界意見,業者消費者都能提出修正建議。

    據了解,紐西蘭的液態乳在2025年將可零關稅賣到台灣,因此此次配合修正新增延長保存期限鮮乳品名標示,鮮乳產品如以適當溫度及時間組合進行熱殺菌處理後,於高潔淨度環境下近似無菌充填,保存期限30天以上者,品名應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ESL鮮乳」。

    另外,增修液態乳產品字體大小應依體積調整之標示規定;針對鮮乳、保久乳及乳粉產品倘屬乳脂肪、乳糖調整,應於品名或外包裝明顯處標示「乳脂肪經調整」、「乳糖經調整」或其他足以表徵成分經調整之等同意義字樣;擴大規範對象,納入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為規範對象。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本草案預告評論期為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除延長保存期限鮮乳標示預定自2025年7月1日生效外,其餘修正規定預定自2026年7月1日正式生效,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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