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老師指控遭小六男童性騷。校園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校園教育現場再度爆發師生衝突!一名桃園市的國小專任輔導女老師,去年底對一名小六男童個別輔導時,男童竟撲倒女師並以「生殖器狂頂」,女師當場嚇壞喝斥多次才制止,事後女師出現急性壓力反應,向校方申請公傷假時,卻遭退回,甚至考績還面臨被評為丙等的困境。事發後,女師未收到學生或家長道歉,校方也未給予安慰,因此向媒體投訴。對此,桃園市教育局也回應,將依規定提供必要之保護措施及支持服務。
這名女老師指控,去年12月19日在學校的輔導諮商室內,對一名六年級男學生進行一對一輔導,過程中男學生卻突然用力將她撲倒在地上,並用全身的重量壓在她身上,還用生殖器連續頂撞女師,女師當場嚇壞並喝斥對方:「老師被壓得很痛!」
女老師表示,大聲喝斥三四次後對方才起身。女老師驚魂未定奔向輔導室主任報告,並緊急通報學務處,正式啟動性平程序,最後男學生經少年法庭審理後裁定保護管束處分。
女老師身心遭受極大打擊,當天回家後甚至驚嚇到無法開口說話,隔日前往警局報案,並前往身心科就醫,經醫師診斷為「急性壓力反應」,並開立需「休養一週」的診斷證明書;不過,女老師持診斷書等資料向學校申請公傷假時,人事主任卻退回,並表示因診斷證明書上面記載113年曾有身心科就診紀錄,因此無法核定該次事件與就醫之證明之因果關係,拒絕公傷假申請,並要求她改請個人事、病假。
心理創傷嚴重的女老師痛訴:「已經有性平通報、法院判定、精神科診斷與持續治療的案件,都難以被認定為公傷,那麼其他遭受心理創傷的教師,又該如何證明自己真的受傷了?」
桃園市府教育局表示,學校已依規定完成校安通報,並向女老師說明性別事件申請程序,惟女老師當時未提出調查申請。後續如有調查申請需求,仍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提出,學校並應依規定提供必要之保護措施及支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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