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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學生教室遭辱!怕考不上第一志願隱忍1年 補教狼師下場曝

    2025-10-16 13:41 / 作者 駱肇樑
    台中一名補習班老師竟對女學生伸出鹹豬手性騷猥褻,曝光後被家長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中市一名女學生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就持續到某補教老師經營的補習班上課,升上國中後也持續接受該師輔導,不料該名老師竟對女學生產生情愫,利用兩人在教室獨處時間擁抱、親吻女學生近一年,甚至還將女學生抱上大腿揉胸猥褻。女學生擔心若拒絕老師,就不會再盡心輔導自己考上第一志願,選擇對狼師隱忍,事件曝光後女學生家長憤而告上法院。法官審酌老師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依涉犯3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合計處2年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女學生從小學三年級起就到該老師經營的補習班上課,2023年12月補習班結束營業後,該老師改到西屯區一家補習班上課,女學生也跟著換補習班,其間老師每天都會親自到學校接女學生到安親班上課,持續到女學生上國中,每週有3天會到補習班上課。不料兩人密切相處下,男老師竟對女學生產生情愫,甚至大膽伸出狼爪。

    據女學生表示,從2024年1月至3月間,該老師每週約有2次,趁兩人在教室獨處時,突然擁抱或親吻她額頭,共對她性騷擾5次、權勢性騷擾26次,甚至曾在國三下學期時,要求女學生背對他、坐在他大腿上,並將手伸進內衣猥褻,女學生害怕若不照做,該老師就不會在課業上協助她考上第一志願,只好委屈隱忍,直到女學生父親來接孩子,該老師親吻她額頭後才放她離開。

    家長事後得知憤而提告,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該補習班老師明知女學生未成年,仍利用權勢對她性騷擾和猥褻,僅為滿足一己私慾。審酌男老師審理時坦承全部犯行、寫下悔過書,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依3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罪,應執行1年4月徒刑,又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處8月徒刑,皆緩刑5年,並禁止對告訴人有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全案可上訴。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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