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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殺女友掀反送中風暴 陳同佳隱居6年未能來台自首「如大海中一團物體」

    2025-10-13 09:45 / 作者 國際中心
    陳同佳(左)2019年10月在港出獄迄今未赴台灣投案。右為長期協助他的香港牧師管浩鳴。美聯社資料照片
    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因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而引發2019年反送中風暴,香港局勢天地變色。長期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牧師管浩鳴近日受訪表示,陳同佳來台自首無期,目前仍住在「深山」裡足不出戶,「比坐牢更不堪」。

    管浩鳴是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身兼北京市政協委員,但外界對他最熟悉的是擔任陳同佳的監護人。陳同佳2019年10月23日因洗錢罪刑滿出獄近6年,雖宣稱要赴台自首,但遲未實行。

    管浩鳴長期宣稱是台灣方面不接受陳同佳入境,我方則堅持此事牽涉兩岸公權力行使,港府應務實回應我方的司法互助請求。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曾表示,殺人嫌犯來台投案,不是「發個簽證進來」那麼簡單。

    香港《星島日報》週一(10/13)刊出管浩鳴專訪。他表示陳同佳自首意願不變,但事件暫時看不到出路。他宣稱,陳的處境比坐牢更不堪。

    管浩鳴表示,陳同佳仍在深山隱居,足不出戶,「坐牢還有機會放風,到戶外見見人,但陳同佳連這種機會都沒有,就這樣一直住在狹小空間中,平時完全沒有人和他談話,最多偶爾見見父母。(他已)和社會隔絕了,肯定比坐牢更不堪。」

    管浩鳴更糟的是,這種狀態沒有任何限期,永遠不知道何時才有轉機,就這樣無盡等待。

    對於有人質疑陳同佳身為殺人嫌犯,整天「打電動度日」太自在,管浩鳴則說,陳同佳背負罪行但沒機會接受審訊,無法改過自新及重投社會,「天天打遊戲怎麼會開心?」

    他形容陳同佳的狀況實際上是「人生完全停滯」,「對自己未來完全無方向,就好像『大海中的一團物體』,隨水漂流。」

    港府修《逃犯條例》引發大規模示威

    現年26歲的陳同佳生於中國廣東省深圳市,之後移居香港,2018年自香港專上學校退學後,與女友潘曉穎來台旅行,期間因發生爭執而殺害當時已懷前男友孩子的潘女,造成一屍兩命後潛逃回港。

    本案司法管轄權在台灣,我方同年已對陳同佳發布通緝,要求港府以司法互助形式讓陳同佳來台受審。港府則依中共中央紀委倡議,藉機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將中國大陸、台灣及澳門納入移交逃犯的目的地,引發港人大規模示威。

    陳同佳在港因洗錢罪入獄後,於2019年10月刑滿出獄,在管浩鳴一直代他發聲,表示他願意赴台「自首」,引起台港兩地政府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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