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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連假放4天!勞動部揭出勤薪資怎麼算 近三年違反國定假日規定罰近億元

    2026-09-11 15:42 / 作者 徐筱嵐
    中秋節連假將至,勞動部提醒國定假日、例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質不同,加班費計算要特別注意。資料照
    今年中秋節、教師節分別落在9月25日及9月28日,若採週休二日制度,將形成四天連假,不過,勞工連假出勤可不是「一律算加班」這麼簡單!勞動部今(9/11)日提醒,國定假日出勤須加倍給薪,休息日出勤則依時數按不同倍率計薪,例假日原則上不得出勤;根據統計,近三年因國定假日出勤未依法給薪,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9條達2,104件,裁罰金額更是逼近1億元,雇主應依照規定加發工資。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說明,今年「中秋節」及「教師節」分別在週五及週一,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會形成四天連假。假設月薪3萬6,000元,且勞雇雙方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換算平日出勤8小時、每小時150元,連假期間各日出勤規定如下:

    9月25日中秋節及9月28日教師節均屬國定假日,依法應休假且工資照給;若勞工同意出勤8小時,雇主除原本工資外,還須加倍發給工資,換算出勤當日應加給1,200元

    9月26日則屬於休息日,如果勞工出勤8小時,須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出勤加給規定計算,以月薪3萬6,000元、時薪150元計算,8小時出勤的加給工資為1,900元。

    至於9月27日為例假日,原則上不得要求勞工出勤,除非發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例外情況,因此,並非雇主只要徵得勞工同意,就能要求例假日出勤。

    勞動部說明115年中秋節及教師節連假出勤工資該如何計算。勞動部提供


    黃琦雅指出,國定假日如果剛好碰到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在其他工作日補假,且補假當天的性質仍屬國定假日,工資也應照給;倘若各行業排班及工作型態不同,實際工作日、休息日及例假日安排可能有所差異,雇主應與勞工明確約定各假別日期,避免日後產生工資爭議。

    另外,國定假日也可以「挪移」,黃琦雅說明,勞雇雙方可以協商將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因涉及個別勞工勞動條件變更,必須取得勞工個人同意,不能由雇主單方面決定。意即原本的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原本的國定假日當天就會成為正常工作日,而被調移到其他日期的國定假日則必須讓勞工休假,且不得減少勞工依法享有的國定休假日天數。

    至於國定假日挪移是否有期限,黃琦雅回應,法規並未訂出「一定要幾天內」完成挪移的期限,但如果要挪移到較長時間之後,仍須取得勞工同意,實務上建議在同一年度內處理完畢,以免衍生爭議。

    對於補假或國定假日挪移的約定方式,她建議,涉及勞工權益的事項最好留下書面紀錄,並非一定要紙本,LINE、Email等通訊方式也可以,但最重要的是明確寫出原本哪一天的假日要換到哪一天,不能只約定「今年找一天補假」,卻沒有具體日期,否則日後容易發生勞資爭議。

    根據勞動部統計,國定假日出勤未依法給付加倍工資,涉及《勞基法》第39條,近三年違法案件共2,104件,裁罰金額合計達9,985萬4,000元。黃琦雅提醒,相較於國定假日,雇主更容易觸犯的是休息日出勤及平日延長工時的工資規定,涉及《勞基法》第24條,因此,今年中秋連假期間也應特別注意休息日出勤的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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