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師林則奘幫茂德集團總裁張高祥收購東森電視時,趁機內線交易,二審改判緩刑。示意圖。本報繪製
揚塵綜合法律事務所知名律師林則奘,被控於2017年協助茂德集團總裁張高祥收購東森電視股權時,與妻子袁梅珍利用內線買賣股票大撈133萬元。一審認定兩人實際獲利共54萬餘元,分別依內線交易罪判刑3年6月、3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9/17)日改判林2年、袁1年10月,均緩刑5年、須服義務勞務,林則奘須繳公益金200萬元、袁梅珍須繳100萬元。可上訴。
全案源於2016年,張高祥有意收購美商凱雷集團(The Carlyle Group)名下的62.41%東森電視股份,委請林則奘處理交易案法律事務。2017年9月20日,凱雷與茂德代表會面談判,雙方雖然對東森電視的估值存在重大歧異,無法達成協議,但當天與會的東森國際公司(持有東森電視約21.32%)隔天仍發出重訊,表示「本公司擬與美商凱雷集團共同處分東森電視公司股權案」。
張高祥(左1)曾委託林則奘幫忙處理收購案法律事務。資料照。呂志明攝
調查指出,談判失敗的6天後,林則奘受張高祥所託,再次接洽幫凱雷處理交易案的陳姓律師。陳律師隔天(9/27)告知林則奘,凱雷將與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股東同步出售股權,雙方隨即約定同年10/20再啟談判。當天磋商結果雖仍有歧見,但價格已漸趨一致。凱雷、東森國際及其他東森電視股東最終於2017年11月3日達成協議。
但檢方查出,林則奘在幫忙辦理交易案時,涉嫌將雙方磋商情況透漏給太太,透過太太的帳戶買賣東森國際的股票,涉及不法獲利133萬餘元。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當時也參與收購案。資料照。李政龍攝
林則奘應訊時解釋,張高祥原本無意收購東森國際持有的東森電視股權,他是到2017年11月1日才得知張高祥突然改變心意,稱太太買賣東森國際的股票時,他不知道東森國際要出售東森電視的股權給茂德。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茂德與凱雷是2017年10月10日前約定再次談判,此時對於一般理性投資人來說,就算還沒進入最終磋商,但已能合理期待東森國際將會與凱雷用同一價格出售股權給茂德,為重大消息明確的時間點,因此,林則奘、袁梅珍在此之前的股票買賣不算內線交易。一審認定,兩人實際內線交易獲利54萬270元,判林3年6月、袁3年2月。檢辯都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後,認定兩人仍有罪,判林則奘2年、袁梅珍1年10月,但均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林則奘須至檢察官指定的公益團體或機構服義務勞務80小時,繳交200萬元公益金給國庫;袁梅珍則須服義務勞務60小時,須繳100萬元公益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