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越開發名下京華城土地捲圖利案,遭檢方扣押,高院第四度撤銷發回更裁。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控圖利京華城,讓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公司所有的京華城土地,違法取得價值121億餘元的容積獎勵。檢方為防鼎越脫產,聲請扣押土地獲准,但鼎越四度抗告成功。高等法院認為,北市府5/22已撤銷京華城細部計畫案,而鼎越對此也提起訴願,鼎越是否仍保有財產利益、檢方聲請扣押的不法利益是否還存在,都尚未確定,昨(9/15)日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更裁。
檢方查出,柯文哲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210萬元賄款,指示北市府官員放水京華城案,違法給予20%容積獎勵,讓京華城容積率由原本560%躍升為672%,不法多得1萬8463.2平方公尺。台北地檢署為確保日後案件定讞能追徵執行,於2024年10月向法院聲請扣押獲准,但鼎越無限抗告,案經三度三關,北院今(2026)年4/8第四度裁定扣押,禁止鼎越買賣或移轉土地。
北院裁定理由指出,鼎越去年4月時表示,已向北市府都發局及建管處申請建築執照變更設計,將京華城改建案總容積率由840%變更為728%,變更後樓地板面積將減少1萬8463.2平方公尺,代表鼎越沒有財產增加;但鼎越後續卻未向北院陳報進度,北院函詢北市府後,得知鼎越因建照執照變更設計項目於審查後,仍有不符規定事項,尚未完成變更設計,認定不法利得仍存在。
想不到,鼎越第四度抗告再度獲得成功。
高院合議庭指出,北市府認定京華城的細部計畫案,未充分衡酌對周邊地區發展是否具公益性,且違反平等原則及通案性原則,已於今年5/22發函撤銷,並溯及至2021年11月2日零時起生效,因此,鼎越取得20%容積獎勵的財產利益是否仍存在,還有疑問。
合議庭為求謹慎,函詢北市府詢問該撤銷處分是否已確定,而北市府函覆,鼎越不服撤銷處分,已於6/18向北市府提起訴願,目前已函轉由內政部進行訴願程序中。合議庭認為,檢方聲請扣押的不法利益是否仍然存在,其數額或範圍到哪裡,以及存在形式為何,都還不確定,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原審來不及審酌而做出扣押裁定,並不妥適,因此發回北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