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估計,中小微升級條例加碼租稅優惠,減稅利益約50.9億元,1萬名勞工受惠。吳馥馨攝
行政院會今(10)日通過《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除了擴大適用對象到102.9萬家獨資合夥企,也擴大及加碼租稅優惠適用範圍,包括研發投資抵減提高5個百分點、設備投資抵減門檻下調到最低25萬元,放寬增僱及加薪租稅優惠。經濟部估計,每年減稅利益約50.9億元,增僱及加薪受惠員工可從現有3.2萬人,再增加1.1萬名至4.3萬名勞工可因此受惠。
經濟部政次何晉滄表示,本次修法已對外公告,預告期14天,明天起至9月24日前各界可向經濟部表達修法意見。
何晉滄表示,原本中小企業條例適用對象為公司、有限合夥共約68.6萬家,將法案名稱納入微型企業,適用對象增加獨資、合夥等未滿5人以下企業,約102.9萬家微型企業增納適用。
針對研發投資抵減方面,本次抵減項目擴大到「委外研究」費用也可適用,且抵減率全面提高5個百分點。中小微企業投資「一定創新程度」研發支出,得選擇在支出金額20%限度內抵減當年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或著於支出金額15%內,抵減自當年度起3年內的營所稅;抵減金額不逾當年度營所稅30%為限。
中小微企業或個人享智慧財產權、讓與非上市櫃或興櫃取得的新發行股票,免予計入當年營所稅,可延後到實際轉讓股票時再課徵所得稅。
在轉型設備投資抵減方面,購置智慧機械、數位及淨零轉型的研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支出,其支出金額達25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得選擇在支出金額5%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所稅,或於支出金額3%內,抵減自當年度起3年內的營所稅。
何晉滄表示,中小微升級條例的相關租稅條件皆優於產創條例,例如研發投抵只要具有「一定創新程度」而不是「高度創新」;抵減率也全面增加5個百分點;設備抵減門檻從100萬降低至25萬元,藉以用更多外部力量協助中小微企業。
針對增僱員工,以及加薪租稅優惠方面;增僱員工租稅優惠從現行24歲以下、65歲以上,放寬至29歲以下、55歲以上;其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率為200%。另外,替基層員工加薪的費用減除率也從175%提升至200%。
中企署長李冠志說明,將增僱年齡放寬至29歲以下,是考量完成碩博士學位的研發人才可能已接近該年齡;55歲以上是盼二度就業、轉換跑道及有豐富經驗的技術人員,能重返職場。
經濟部估計,若按2025年申報113年度報稅資料顯示,已有3.2萬名勞工受惠於增僱或加薪減稅;新政放寬適用增僱勞工年齡,以及替基層員工加薪可減除倍數,估計前者增加受惠2千多人、後者增加受惠8千餘名,合計約再增加1.1萬名受僱勞工受惠,整體受惠人數上升到4.3萬名勞工。
在減稅利益方面,包括研發投抵、設備抵減、基層員工加薪及增僱員工加成減除等政策的整體減稅利益約50.9億元,因抵減率上升5個百分點,因此其中有44.05億元的減稅利益屬於研發投資抵減。
經濟部表示,配合《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修正草案,預計於未來8年內,由政府加碼投入1,000億元預算撥入「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基金」,建立長期、穩定且具制度性的支持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