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業者提供
金管會今天同意台新銀行與新光銀行合併案,合併後存續主體為台新銀行,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明年1月1日。由於台新證和元富證券今年4月6日合併系統出大包,金管會表示,未來兩家將延續台新銀行系統,金管會表示,已請銀行公會發布指引,密切關注系統整合。
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在2025年7月24日完成合併,並更名為台新新光金控,合併後台新新光金控持有台新銀行及新光銀行2家銀行100%股權。銀行合併2026年6月4日分別經台新銀行與新光銀行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以台新銀行發行新股及現金支應合併對價。
兩家銀行合併後,截至今年3月底資料,台新銀行、新光銀行總資產各約3.3兆元、1.4兆元,擬制合併後存續銀行之總資產為4.7兆元,資本額1,703億元,市佔率排名第七,國內營業據點為204處,銀行家數為國銀行第二名,僅次合作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