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召開「調整處置機制相關措施說明」記者會,證交所發言人杜惠娟說明。廖瑞祥攝
台股跌停賣不掉惹民怨!台股30年來首次,證交所今天公布修正處置制度,8/10起處置縮短至5天、2分鐘撮合一次,8/10起新制實施日,因原處置時間橫跨8/10,處置或撮合時間有調整的有價證券,國巨凱基59購05、台勝科、南電,愛普*、合禾伸堂等12檔。
證交所表示,自修正規定實施日起,仍在處置期間內之有價證券,立即適用新規定,相關調整處置措施之原則如下:
1. 已符合修正後處置日數者,自實施日起即解除處置。例如,依新規定應處置5個營業日(或7個營業日)者,如至實施日前已處置期滿,即自實施日起解除處置。
2.尚未符合新規定處置日數者,則處置至屆滿5個營業日(或7個營業日)為止。例如,截至實施日前僅處置3個營業日者,仍須持續處置至滿5個營業日(或7個營業日)。
3. 自修正規定實施日起,除變更交易方法、變更交易方法且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者外,其餘受處置有價證券之撮合時間均改採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
因原處置期間跨越8/10新制實施日,處置期間或撮合時間有調整的有價證券,包括:
成信實業*-創、國巨凱基59購05、聯友金屬-創、力山、蔚華科、大量、台勝科、宏達電統一6A購02、禾伸堂、泰宗、愛普*、南電12檔。 再度澄清:擔保維持率以「整戶」為計算單位此外,台股上週大跌時,也扯出擔保維持率計算風波,甚至出現「蓋牌」疑雲,證交所也再度澄清指出,證券商辦理追繳通知或擔保品處分(俗稱斷頭),是依投資人整戶擔保維持率是否達到相關標準進行判斷,而非依單一個股之擔保維持率辦理,現行制度亦不存在「單一個股擔保維持率低於130%即代表將遭追繳或斷頭」的機制。
證交所說明,個股擔保維持率是證券商和投資人的關係,是算整戶的概念,包括所有的上市上櫃,也包含融資融券,擔保維持率過低,就會發出信函,不會去看個股。
證交所表示,市場上部分民間平台揭露或推估之「個股擔保維持率」,因無法掌握投資人整戶持有的融資、融券部位,以及其他上市、上櫃抵繳擔保品等完整資訊,其數值僅能反映民間平台依特定模型推估結果,並無法真實反映投資人整體信用交易風險,更不能作為判斷投資人是否將遭追繳或處分依據。
證交所指出,若投資人將此類資訊視為市場斷頭指標,據以進行投資決策,恐因誤判市場供需及風險狀況,而增加自身投資風險,甚至可能造成個股價格過度波動,不利市場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