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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台積電組隊入股英特爾 公平會:若營業額、市占率超過門檻!需依法送件審查

    2025-03-13 11:58 / 作者 戴嘉芬
    公平會代理主委陳志民周四至立院經委會報告並備詢。廖瑞祥攝
    外媒報導,台積電已向輝達、超微和博通提出合資計畫的邀請,一起經營英特爾半導體工廠,台積電將掌握不到五成的股份。台積電若投資英特爾晶圓廠,營業額、市占率超過門檻,就需向公平會申報。公平會代理主委陳志民今日(3/13)表示,業者結合後的市佔率、營業額若到達門檻,就必須送件,屆時公平會就會依照水平結合標準來審查;他強調,公平會已在準備,會有能力審查。

    台積電、英特爾2家公司規模龐大,若涉及合資、收購股權等行為,依照我國「公平交易法」規定,必須依法向主管機關申報,也就是說,必須經由公平會核可才能結合,公平會被專家稱為「最後一道防線」,引起朝野立委關注。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日邀請公平會代理主委陳志民到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立委關切台積電、英特爾合資議題,希望公平會主動積極去了解此事。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質詢時指出,台積電將投資英特爾一事,公平會是否有掌握。陳志民回覆,目前都是媒體上的傳聞,當事人都沒有證實。

    陳亭妃進一步詢問公平會對此案的立場,倘若此結合案真的發生,公平會將如何處理?陳志民則表示,首先,會先看他們的合作模式,是否符合公平法第10條的結合規定,業者若結合後、市佔率、營業額到達門檻,就必須送件,屆時公平會就會依照水平結合標準來審查,且將科技業的創新因素一併納入審查時的考量。他強調,公平會已在準備,會有能力審查。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質詢時也強調,若公平會未來審查此案,絕對不能損害台灣利益。陳志民強調,維護整體經濟利益是審查過程中,極重要的一環,公平會納入考量。

    陳志民表示,如果英特爾、台積電的合作若牽涉入股、合資,但若是在美國設立100%子公司,則非公平法規定的範疇內。

    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詢問陳志民對台積電、英特爾結合的看法。陳志民則表示,這是企業經營的自由,他很難去評斷是利多還是利空。企業走出國際,做多元化投資,這是企業基於考慮會做的。

    張嘉郡進一步詢問,公平會是否掌握相關情資?陳回答已有了解及掌握。申請結合的業者年銷售額超過400億台幣,就必須依法須申報。倘若業者送件,會依據結合內容,從公平法第10條各款的結合態樣來審查,他表示,業者的結合是水平合作,還是上下游業者垂直合作,這兩種審查架構不太一樣,水平競爭者有嚴格的審查標準。

    張嘉郡進一步詢問,公平會在甚麼情況會做禁止結合決議?陳志民表示,對限制競爭的不利大於整體經濟利益,就會禁止結合。

    張嘉郡認為,台積電是國本,是台灣的護國神山,公平會應該主動積極,進一步邀請業者來說明。陳志民表示,若案子已經成立,才會啟動審查程序,並請業者到會說明。他強調,目前僅止於媒體報導,當事人未證實,公平會內部已在準備,視未來情況發展來因應,且持續觀察事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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